①三大改造 ②改革开放 ③人民公社化运动 ④文化大革命
材料一:“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一:五四运动树立了一座推动中国历史进步的丰碑。在当时,爱国首先是争取民族独立、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帝国主义的奴役和封建军阀政府的卖国行径。五四运动所体现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我国几千年来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源泉。
——摘编自《胡锦涛在五四运动8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材料二: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
材料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