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
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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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来,毛主席每阅读一本书、一篇文章,都在重要的地方画上圈、杠、点等各种符号,在书眉和空白的地方写上许多批语。有的还把书、文中精当的章节和语句摘录下来或随时写下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毛主席所藏的书中,许多是朱墨纷呈,批语、圈点、勾画满书,直线、曲线、二直线、三直线、双圈、三圈、三角、叉等符号皆有。
毛主席早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上学时,曾阅读批注了德国泡尔生著的《伦理学原理》。在10万余字的原著上,他用工整的小楷写了一万二千一百多字的批注和提要。在他移居长沙清水塘时,他这本书曾被一个同学借去。直到1950年,这位同学才托周世钊先生带还给毛主席。毛主席又高兴地翻阅了自己写在书中的批语。
毛主席动笔读书,还纠正原书中的错别字和改正原书中不妥当的标点符号。打开毛主席批阅过的书籍,可以看到他是怎样不厌其烦地将一个一个的错别字和明显点错的标点改正过来,又将漏字一个一个地添加上去。
书眉:
不厌其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