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唐代日本、朝鲜来华的遣唐使,通过贡赐关系与中国建立了变相的官方贸易往来。海上民间贸易也日益发展。唐代地理学家贾耽说,中国海船从广州经南海到波斯湾的巴士拉港,全程需三个月。这条航线把中国和以室利佛逝(今苏门答腊)为首的东南亚地区、以天竺为首的南亚地区、以大食为首的阿拉伯地区,通过海上丝绸贸易连接在一起。宋朝的泉州商人李充,就曾“自置船一只携带各种丝绸和瓷器到日本贸易”。为了管理海上贸易,从唐朝开始专门设置了市舶司。到了宋代,市舶司的收入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建炎二年(1128年),市舶司的收入占国家总收入的20%。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古代中国处于东亚朝贡贸易体系的中心。明清时代,面对近代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统治者坚持把贸易归入朝贡体系,“凡贡使至,必厚待其人”,对他们携带的货物,“皆倍偿其价”。于是各国纷纷来“贡”,导致“岁时颁赐,库藏为虚”。但是,在朝贡贸易中,中国政府并不是无所要求,更不是不讲回报,而是政治动机大于经济目的,力图造成“四海宾服,八方来仪”的宏大场面。
——齐涛《朝贡外交和朝贡贸易》
材料三:相对于我国古代遥遥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而言,海外贸易的发展是十分有限和迟缓的。经济文化总体发展水平与海外贸易发展规模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反差,海外贸易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也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