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次 | 节题 | 字数 | 主要内容 |
一 | 农民问题的严重性 | 460 | 考察收获很大,农民问题至为关键 |
组织起来 | 400 | 农民运动从组织时期发展到革命时期 | |
三 | 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力归农会 | 680 | 农会树立政治权威,打击地主阶级 |
四 | “糟得很”和“好得很” | 690 | 农民运动不可否认,而应充分肯定 |
五 | 所谓“过分”问题 | 910 | 农民运动应对反动派造成暴力恐怖形势 |
八 | 所谓“痞子”运动 | 390 | 农民运动惩办土豪劣绅是正当行为 |
七 | 革命先锋 | 2340 | 贫农是农民运动的先锋队 |
八 | 十四件大事 | 11410 | 农会领导农民干了十四件具有革命意义的大事 |
材料一
《尚书•甘誓》云:“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夏代还有肉刑和赎刑(以财物赎罪)。 古文献和考古发掘记载,商代有割鼻、刖刑、桎梏、流放、砍头、炮烙、剖腹、活埋、醯、脯等酷 刑。周代有墨、創、荆、宫、大辟五刑,后又增加流、赎、鞭、扑,合为九刑,共分为九篇。夏代有 大理或士主刑狱,商周有司寇主管刑罚。根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贵族可以 减免刑罚。王可以通过誓、诰、命等形式来补充法律,也可以凭着自己的意志改变法律。
摘编自陆杰峰《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大明律》规定,凡都民杀死所属知县、知州、知府,军士杀死百户、千户、指挥的,均属“十 恶”中的“不义”罪,一概处以极刑。“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 产入官”,这是前代法律条文中所没有的。“凡除授官员须从朝廷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禁止盗卖、换易、冒认及侵占他人田宅,若系强占,最高可判处杖一百,流三千里刑。《明 律•职制律》中专列“受赃”名目共十一条。如严惩“枉法赃”,《大明律》规定一贯以下杖七 十,八十贯则绞。除《大明律》外,明太祖又以皇帝的名义颁行《大诰》共七十四条,“意在使人 知所警惕,不敢轻易犯法”。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一:汉武帝时期,诸侯王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强大难制,但是有的王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 里”。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丞相田岭骄横,“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武帝甚至问他“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元朔五年,武帝任命公孙弘为相,封平津侯。公 孙弘起自“布衣”。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武帝把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叫十三州 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 条问事”。
——摘编自翦伯赞《中国史纲要》 材料二
材料二:历史是一面镜子,纵览中国古代五千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演进史,中国古代中央行政机关 经历了 一个在先秦时期萌芽、初创,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确立,隋唐时期完备,宋元明清时期 进一步发展、最后衰亡的历史过程。历史上各朝对中央行政体制的变革、调整、充实,无不是 在沿袭前代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后世朝代的行政体制中,处处可以找到以前各朝中央政体的 影子。
——摘编自魏国栋等《中国古代行政管理体制的历时演进》
材料
近代欧美思想家曾提出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问题:人类社会要建立一个好的政府,是靠机 遇还是靠深思熟虑的选择?政治制度是合理选择的结果还是预先设计的结果?在古代,政 治家的民主实践在先,思想家对民主的描述、分析和总结在后。在号称“理性时代''的近代, 则是理论指导实践,在民主思想和学说的长期酝酿准备基础上,才出现了民主运动的突破和 政治制度的民主化转型。
一摘编自董石桃《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及其反思——基于制度史和思想史的宏观考察》
围绕材料中近代欧美思想家提出的问题,自拟一个主题,并结合世界史的相关史实给予 阐述。(要求:材料中观点,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在《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对重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派购是完全必要的,但品种不宜过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农产品,继续实行统购派购;对农民完成派购任务的产品和非统购派购产品,应当允许多渠道经营。”10月29日,国务院将原商业部主管的一、二类农副产品由46种减少为21种,调下来的25种降为三类,实行市场调节。1984年7月,国务院又将原商业部系统管理的一、二类农副产品由21种减少为12种。截至1984年底,属于统购派购农副产品由1978年的100多种减少到只剩下38种,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总额中,国家按计划牌价统购、派购的比重从1978年的84.7%下降到1984年的39.4%。1979年4月后,国家放宽对集市贸易的限制,规定三类农副产品和除棉花外完成统购任务一、二类农副产品,均可实行议购议销和上市自由贸易。
摘编自徐大兵《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回顾与前瞻》
材料
朱执信于1885年出生在广东番禺县一个士大夫阶层的家庭。1904年,他前往日本留学。1905年7月,朱执信参加了在东京举行的中国同盟会筹备会议,参与《民报》的编辑和撰写工作,并被公推担负起“以政治鼓吹革命”的任务。1907年,朱执信归国到广东学堂任教,积极宣传革命,并秘密策划反清武装起义,“自丁未(1907年)以至辛亥(1911年),凡广东革命诸役,无一不与”。其后随孙中山发动了讨袁的“二次革命”,协助孙中山重新组织革命力量。十月革命和随之而来的五四运动,给朱执信以新的鼓舞和力量。他成为1920年以前在资产阶级革命派中,对苏俄的研究了解比较多、比较正确的第一人。他认为应该进行更为彻底的“革命”或“改造”,而革命能否成功的关键,是工人、农民能否觉悟起来。1920年9月21日,朱执信在虎门调停渭南部和邓铿部的矛盾过程中,不幸被乱枪击中,壮烈牺牲,年仅35岁。陈独秀当时送挽联云:“失一执信,得一广东,得不偿失。生为人敬,死为人照,死犹如生。”
——摘编自金伟《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圣人——朱执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