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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家庭和谐关乎社会和谐。要在家庭中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就需要有家庭伦理。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维护家庭关系的种种伦理规范,它们往往体现在各种“礼”之中。从《礼记》中可以看到各种礼制的记载,如婚丧嫁娶,这些都包含着各种家庭伦理规范,而要使这些规范成为一种社会遵守的伦理,就要使“礼”制度化。
在中国古代,“孝”无疑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观念。《孝经》中有孔子的一段话:“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这是说“孝”是“天道”常规,是“地道”通则,是人们遵之而行的规矩。为什么“孝”有这样大的意义?这与中国古代宗法制有关。中国古代社会基本上是宗法性的农耕社会,家庭不仅是生活单位,而且是生产单位。要较好地维护家庭中长幼尊卑的秩序,使家族得以顺利延续,必须有一套维护当时社会稳定的家庭伦理规范。这种伦理规范又必须是一套自天子至庶人都遵守的伦理规范,这样社会才得以稳定。
“孝”成为一种家庭伦理规范,并进而成为社会的伦理制度,必有其哲理上的根据。《郭店楚简·成之闻之》中说:“天登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作为父子之亲,分为夫妇之辩。”理顺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是“天道”的要求。君子以“天道”常规处理君臣、父子、夫妇伦理关系,社会才能治理好。所以,“人道”与“天道”是息息相关的。
“孝”作为一种家庭伦理的哲理根据就是孔子的“仁学”。以“亲亲”(爱自己的亲人)为基点,扩大到“仁民”,以及于“爱物”。基于孔子的“仁学”,把“孝”看成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它体现了孔子“爱人”(“泛爱众”)的精义;另一方面,在孔子儒家思想中,“孝”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有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因此,“孝”不是凝固教条,而是基于“仁学”的“爱”不断释放的过程,只有在家庭实践和社会实践中,以“仁学”为基础的“孝”的意义才能真正显现出来。
社会在发展,现代社会中的家庭伦理会变化。“孝”的内涵也会随之变化。例如“四世同堂”“养儿防老”,就因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逐渐消失而失去意义,又如“二十四孝”中的某些形式已没有必要提倡,但作为“孝”之核心理念的“仁爱”仍有家庭伦理之意义。在家庭不再是生产单位的情况下,保障家庭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主要由社会保障体系来承担,但“孝”的“仁爱”精神则不会改变。对长辈的爱敬,对子孙的培育,都是出于人之内在本心的“仁爱”。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批评抹掉了“爱”,一味说“恩”的“父为子纲”说,提出:“我现在以为然的,便只是‘爱’。”“孝”之核心理念“仁爱”作为家庭伦理仍具有某种普遍价值的意义。
(摘编自汤一介《“孝”作为家庭伦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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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实物当作原物的倾向,在美术史领域根深蒂固。事实上,实物并不等于原物,我们需要对美术史中“原物”的概念进行反思,对美术馆藏品的直觉上的完整性提出质疑。这种反思和质疑并不是要否定这些藏品。恰恰相反,它们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发挥藏品作为历史材料的潜在意义。一旦美术史家取消“实物”和“原物”之间的等号,他们就必须认真考虑和重构二者间的历史关系。这会引导他们发现很多以前不曾想到的问题,其核心就是美术的“历史物质性”。
有研究者追溯郭熙《早春图》的渊源,提出这幅卷轴画原来是北宋宫殿一套建筑画中的一幅。邓椿《画继》记载,他祖上被赐予一个宅子,他父亲被任命为提举官时,朝廷派遣一个中官监修这所宅第。一天,邓椿的父亲看到裱工用“旧绢山水”擦拭桌子,他拿过来一看,发现竟是郭熙的作品。那位中官说:“昔神宗好熙笔,一殿专背(即‘裱’)熙作,上(徽宗)继位后,易以古画,退入库中者不止此尔。”邓父请求徽宗赏赐这些“退画”。徽宗答应了,并派人把废弃的郭熙壁障整车拉到邓宅。这个记载透露了宋神宗时期皇宫中“一殿专背熙作”的状态,这应该是郭熙创作《早春图》这类大幅山水时的状态。因此,任何讨论这幅画的构图、功能以及观看方式的文章都必须首先重构这种原始状态。这也就是说,目前人们在台北“故宫博物院”看到的《早春图》只是这幅画的“实物”而非“原物”。也许有人会说:如果研究者的关注点是郭熙的笔墨技法的话,这种研究则似不需要。但是笔墨离不开观看,而观看必然和绘画的形式和空间有关。
邓椿的记载还引导我们思考另外一个问题,即郭熙绘画的“历史物质性”甚至在徽宗时期就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形式上说,这些画作从建筑绘画转变为卷轴画;从空间上说,它们从皇宫内的殿堂进入了私人宅第。从功能说,它们从宣扬皇权的政治性作品转化为私家收藏中的纯粹山水画;从观赏方式上说,它们从要求“远观”的宏大构图转变为鼓励“近视”的独幅作品。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历史物质性”的转换并非是少数作品的特例。一幅卷轴画可能在它的流传和收藏过程中并没有发生形态上的重大变化,但是各代的藏家在上面盖上图章、写下题跋,尤其是乾隆等帝王把这类操作全面系统化之后,即使是形状未改但也是面貌已非。
那些表面上并没有被改换面貌的艺术品,因为环境、组合和观看方式的变化,也会成为再造的历史实体。一面原来悬挂在墓室天顶上代表光明的铜镜被移到了美术馆的陈列柜里,和几十面其他同类器物一起展示,以呈现铜镜的发展史。一幅“手卷”变成了一幅“长卷”,因为观众再不能真正用手触摸它,一段一段地欣赏移动的场景……所有这些转化都可以成为美术史研究的课题,这些研究所探求的不再是一件作品的原始动机和创作,而是它的流传、收藏和陈列——它的持续的和变化中的生命。
(摘编自巫鸿《实物的回归:美术的“历史物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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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是一个文章选本,“观止”本于《左传》记载季札在鲁国看乐舞时赞美的话:“观止矣!”这个选本是清朝吴楚材、吴调侯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选定的,它备受读者喜欢是有原因的。
第一,一般说来,它体现了比较进步的文学主张。古代的选本,梁朝萧统的《文选》也很著名。那时的文学主张,认为哲理散文和历史散文都不能入选。《文选》除诗歌外,选的主要是骈文,是一种讲究辞藻、对偶、声律的文章。唐朝韩愈起来提倡古代的散文,称为古文,用来反对骈文。这种主张是进步的。《古文观止》正是贯彻了韩愈以来的古文家的主张。
第二,一般说来,入选这个选本的文章丰富多彩,思想性和艺术性是比较高的。自从韩愈提倡古文以后,古文的选本在《古文观止》前早已有了,像宋朝真德秀的《文章正宗》选录《左传》《国语》到唐朝末年的作品,《古文观止》的选文从左传》开始,就是本于《文章正宗》。不过真德秀是道学家,他用封建伦理的眼光来选文章,忽略了文章的艺术性,所以他的选本不受欢迎;《古文观止》所选,像先秦的历史散文《曹刿论战》《鲁仲连义不帝秦》,表现当时人的智慧和品德;两汉文《治安策》和《出师表》,反映出当时政治上的重大矛盾,表现出作家的远见和忠诚;唐文《捕蛇者说》,深刻暴露封建统治者“苛政猛于虎”的罪恶;宋文《岳阳楼记》,通过不同景物的描写来表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精神……这些名篇,都是古今传诵。
这个选本所选文章的丰富多彩,也表现在文章的体制上。选本也选了几篇韵文、骈文。严格讲起来,古文跟骈文是对立的。但就中国文学史的发展讲,古文由散体趋向骈体,再由骈体回复到散体,完全不选骈体,就看不出这种变化来。
第三,这个选本的编选体例也有它的好处。萧统的《文选》分很多门类,烦琐不堪;真德秀的《文章正宗》古文部分分辞令、议论、叙事三类。《古文观止》不分类,按时代先后排列,从中可看出古代文章演变的迹象。这个选本得以广泛流传,跟它的篇幅也有关。康熙二十四年(1685),康熙命令编选《古文渊鉴》,称为御选,用皇帝的名义来刊行,却不能广为流布,这跟它用真德秀的体例有关,也跟篇幅有关,它有六十四卷,篇幅太多了自然不易推行。
以上三点,当是此书能广泛流布的原因。不过此书也有缺点,约略说来如下:一、编者识力不高,像李陵《答苏武书》,历来都疑为后人伪托,此书也加选录。还有宋朝人论历史人物的文章,往往抓住一点发议论,并不能够真正考虑当时历史的全面情况。这类文章也选多了。二、不免受到八股文的影响,选文所选《史记》,像《伯夷》《管晏》,这些传记议论多而不致力于刻画人物。编者选这些是看中它们的唱叹和转折,反而把最好的文章漏掉了。
(摘编自振甫《谈谈<古文观止>》)
材料一
阅读是人类特有的活动。在阅读方面,人类与动物并不是全无关联。动物能否看懂环境,往往决定着它能否安全地生存下去。人既要阅读作为客观世界的环境,也要阅读以符号为中介的书籍。
当人越来越多地阅读书籍的时候,人对客观自然环境或环境的阅读也发生了变化。这就是说,人在“看”自然、“看”其他存在物、“看”其他人时,已经带着自身有价值取向的意义和理解结构是“看”客观世界了。阅读就是一个通过编码符号进行的意义再生或过程。
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与几千年之前的老子、孔子的思想世界联系起来,也可以与远在欧美的哈贝马斯、罗尔斯的精神世界联系起来。有了这两个维度的精神联系,我们每个人的精神世界都得以丰富起来。
(取材于韩震《阅读的本质》)
材料二
2019年,我国成年国民中,11.1%的国民阅读10本及以上纸质图书,此外还有7.6%的国民阅读10本及以上电子书。
2019年我国成年国民人均纸质书报刊和电子书阅读量见下表:
(取材于刘彬《第十七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发布》)
材料三
千百年来,书籍都是人类文化的标志,是发达文明的象征。然而,互联网的出现正影响着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纸质书的未来正愈发显得不那么确定。还有什么能阻止书籍的数字化进程?是人类的情感,还是书籍超越文本载体的价值所在?
上世纪后期,唐·麦肯齐提出的“文本社会学”理论认为,承载文本的物质形式(书)会影响到文本所要传达的意义。许多当代学者不再只是关心书页上的文字,而开始关注书籍作为一个整体的重要性,包括封面、字体、配图等书籍的各个要素。如果按照时间顺序将同一文本的不同版本的封面进行排列,我们就会发现,公众对文本及作者的文化取向和态度一直在不断地变化。印刷字体和封面一样,能够代表书籍所处的时代。不断翻新的技术使在书内大批量印刷图像成为可能,同时也为书籍打上时代的烙印。
机械印刷技术的发展使得同一版本的书与书之间几乎没有区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的读者或收藏家会在书上留下自己的印记,从那些标记、批注或藏书票中,我们可以分析读者和文本之间的私密关系,也可以了解一本书可能产生的时代影响。一篇文稿从编辑到付印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任何差错以及随之而来的修正,都可能带来网一版本书籍的个体多样性。从中,我们成可以看出作者的意图改变,或可以窥见时局的风向特变。纸质书的装帧过程也给后人留下了意想不到的遗产。在一本1630年左右的书籍装帧中,人们发现了17世纪平期一位书商的记录,其中提到莎士比亚的另一出剧作《爱的功劳》。早有学者提出过莎翁曾写过对应《爱的徒劳》的另一剧本,这个发现显然为这种观点提供了证据。
“书籍成为历史”的说法是悲观的,但“历史”的含义同样也是积极的,它让人们认识到书籍是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拥有值得保护和诠释的丰富意义。
(取材于陆纡文《数字化时代,我们如何解读快质书的价值》)
谈诗歌朗诵
朱光潜
近来听到一些诗人、演员、业余爱好者朗诵了许多旧体诗和新诗,其中风格是丰富多彩的。但是占优势的风格是用演员念台词的声调和姿势。那慷慨激昂的调子,有时不完全与诗歌的内容相称。这不免令人有美中不足之感。
人民为什么爱诗歌?理由也许很多,我想其中之一就是诗歌具有音乐美。这个道理从我国一些传统剧种中可以看得很清楚。许多旧剧的台词并不那么完美,可是演唱起来,却有极大的迷人的力量。不妨把《霸王别姬》《林冲夜奔》的台词改成白话,请最好的演员用话剧的方式去表演,那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话剧本不要求语言的音乐化,而诗歌按照它的本质却要求语言的音乐化。诵诗如果不见出语言的音乐美,那就很难把诗的韵味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浸润到听众的心灵深处,使他们可以优游涵泳,长久受用不尽。在我看来,朗诵诗歌是不宜用演话剧念台词的声调和姿势的。
理想的诗歌朗诵,必须要既能表达感情,又有音乐美。其中,表达感情是基础,顺着自然的倾向,是自发的,倾泻的,无控制的,容许金粒与泥沙俱下的;而音律的形式按照规律的要求却是自觉的,有控制的,不但要披沙拣金,而且要用一定的模型把金粒熔成一定的形象。这样通过音律形式对思想感情的洗练、节制和熔铸,表达出来的思想感情就不是生糙自然的思想感情,而是经过形象化和音乐化而洗练和提高的思想感情。对于朗诵诗歌来说,做到这一步,才能算到表达感情与音乐美的统一。
这只是理想。要实现这种理想,还要凭实践中的辛苦摸索才可以获得。在摸索之中要做的事很多,其中一项重要的事是向民族传统学习。我国历代诗人都特别重吟咏的功夫,过去诗文评家教人读诗,也强调要懂诗就必须学会诵诗。有人甚至以为一个人如果不会诵诗,即对诗“终身为门外汉”。传统的旧诗朗诵有一个特点,就是把声音拖长。《书经》里就已有“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的说法,“永言”就是《乐记》里所说的“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式的朗诵能维持到两千年左右,不能单是凭习惯的惰力,因为诗歌所要表现的情调是比较深永的,低徊往复的,走曲折线而不是走直线的,所以表现方式也要有相应的低徊往复和曲折。长言才能在低徊往复之中把诗的“意味”“气势”“骨力”和“神韵”玩索出来,咀嚼出来,如实地表达出来。假如这个看法略有一些道理,我们也就可进一步认识到诗歌的朗诵不宜用演话剧念台词的办法。
目前诗歌朗诵不少是侧重表达感情的,有时是近于表演的。在节奏上大半不但不是“长言”,而且比语言的自然节奏还要快一点,急促一点,低徊往复的少。这和我们过去朗诵的传统有很大的距离。责任当然不能完全在诵诗人,毛病恐怕大半还是在诗本身。如果诗本身见不出音乐美,诵诗人当然就不能凭空添上音乐美。这就要求诗人们在语言和音律上多下更严肃的功夫。诗歌朗诵已经把诗歌的语言和音律问题很突出地提出来了。
(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