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诗歌4~6节的解说,不恰当的一项是( )
徐志摩:一个精心打造的天才
韩石山
当今之世,说某人是个天才,未见得全是夸赞,然而,对于徐志摩,却只能这么说,否则你解释不了,一个原来没有想到写诗的人,会在短短十年间,成为二十世纪中国最著名的诗人。然而,这样一个天才人物,却不是天然生成的,而是他的父亲,一位精明的中国商人精心打造成的。
徐申如,他的父亲,清末民初时期,浙江海宁县硖石镇的首富。精明的徐申如先生,将他的经商方略用于独生儿子的培养,不期然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上最好的学校,不用说了。正常的念书之外,还给他聘请最好的老师。小学毕业,为了让儿子的毛笔字有所长进,父亲领着儿子到上海,投师于名声最响的书法家郑孝胥名下。上大学上了北京大学,仍不满足,为了儿子将来能跻身上流社会,又以一千大洋的贽礼,让儿子拜在梁启超门下,成为声名显赫的梁任公的入室弟子。
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进的都是第一流的大学。北京大学上预科而不上本科,预科毕业一年后,便赴美留学。初到美国,入克拉克大学历史学系,继而入哥伦比亚大学,获硕士学位。旋即渡海赴英,在伦敦大学混了半年,进入剑桥大学国王学院。在英国两年,上的是一流大学,结交的也都是一流的人物:罗素、哈代、曼斯菲尔德、狄更生。
长袖善舞,多财善贾,加上天生的聪明伶俐,也就难怪,不长的时间,这个中国年轻的留学生,便成为剑桥大学的名人。按徐志摩的心性,依徐申如的期望,徐志摩本来还可以在英国和欧陆混下去,弄个博士不是难事。然而,当林徽因的倩影在眼前一晃,又倏忽而逝的时候,这位富裕的浪荡子,在多雾的英伦再也待不下去了。于是便收拾行装,匆匆回国。
林徽因不过是个诱饵,实则国内,有伟大的事业在等着这个天才。
历史老人,像是预先安排好了似的,“五四”运动刚刚过去,此后几年间,正是中国新文化运动将要蓬勃发展的一个时期。这样一个非常时期,也就需要一个非常人物来呼风唤雨,叱咤风云。
社团与流派,历来是推动文化运动的先锋,古今中外,概莫有外。为了推进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长足发展,在徐志摩回国前,已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真正赓续“五四”精神,影响广被,建树卓著的,还要数一九二三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这个新月社。而新月社的成立,起初只能说如同儿戏。
一九二四年四月,泰戈尔来华访问,先到上海,再到北京。知道泰戈尔到了北京,定然要来松坡图书馆访谈,其时居住在馆内的徐志摩,为了讨老诗人喜欢,便在他住所的门外,挂了一个小小的木牌,用毛笔写了三个不是很大的墨字“新月社”。想来该是个正午,人们都休息的时分,二十七岁的年轻人,悄悄地挂上这个小木牌后,定然还羞怯地四下看看。
然而,就是这一挂,一个以留学英美为知识背景的自由知识分子的文化团体,就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诞生了。真正显示它的群体威力,还要等到一九二七年,多数成员啸聚上海,成立新月书店,创办《新月》月刊之后。初成立的这三四年间,它的主要功能是联络同道,蓄积力量。这期间,最具风采,最见业绩的,是徐志摩个人的南征北战,东拼西杀。算学事件、圈点事件、观剧事件、音乐事件,一个接一个的论战,不管赢了还是输了,得到的都是名声。确也是把好手,且有梁启超的情面,徐志摩很快便执掌了《晨报副刊》的编辑权。几个回合下来,便将这个“研究系”的报纸副刊,办成了一个新文化运动的坚固阵地。在有限的版面上,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论争,最有名的该是“仇友赤白”“闲话之争”两次大论战。在对世界趋势与中国国情的认识上,连胡适都逊他一筹。
一九二七年春天,当年在北京的新月社人马,几乎齐集上海,办起新月书店。一九二八年又创办《新月》月刊。尤其是《新月》月刊,其贡献不限于文学作品的发表,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讨论,比如以胡适为主,发起的关于“人权与约法”的论争。文学与政治的契合,终于形成了中国文化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新月派”。梁实秋晚年回忆起年轻时的朋友,不无深情地说,“新月书店的成立,当然是志摩奔走最力”。又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是如此,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徐志摩飞机失事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仅此一点,也足以证明徐志摩与新月派的关系。可以说,有了徐志摩,才有了新月派。
尤可骇怪的是,谁都说徐志摩是位杰出的诗人,梁实秋,不独梁实秋,还有叶公超、温源宁、杨振声,几乎他同时期的所有朋友,却都说他在散文方面的成就超过了诗歌。不要忘了,现代文学诸名家中,梁实秋留美多年,专门研修文学批评,在这方面,他有足够的自负。“只要一读志摩的文章,就不知不觉的非站在他的朋友的地位上不可。”这是多高的评价!
天才云云,不过是一种极而言之的说法。公允地说,徐志摩是二十世纪之初,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优秀文化交合鼓荡下产生的一个宁馨儿。最终受惠的,还是他苦难的家邦。
(选自《读者》,有删改)
追悼志摩
胡适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别康桥》
志摩这一回真走了!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伤,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天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我们初得着他的死讯,都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得这么惨酷。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我们忍不住要想,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我们不相信志摩会“悄悄地走了”,也不忍想志摩会是一个“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雾笼罩着,大火焚烧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式,更悲壮的了。
志摩走了,我们这个世界里被他带走了不少的云彩。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永远是温暖的颜色,永远是美的花样,永远是可爱。
在这七八年中,国内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吵了不少的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他才是和事佬,他有无穷的同情,他总是朋友中间的“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会妒忌。他使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
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能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
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民国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他告诉她,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他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长很恳切的信去劝他。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为是追求一种“梦想的神圣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几次挫折,就会死,就会坠落。所以他以老师的资格警告他:“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
但这种反理想主义是志摩所不能承认的。他答复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第二,他也承认恋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创造培养出来的。
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我们一班朋友都替他高兴。他这几年来想用心血浇灌的花也许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别的园里种出了无数可爱的小树,开出了无数可爱的鲜花。
——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观察志摩的一生,他这十年中的一切行为就全可以了解了。我还可以说,只有从这个观点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为;我们必须先认清了他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方才认得清志摩的为人。
谁也想不到在这个最有希望的复活时代,他竟丢了我走了!他有一首咏黄鹂的诗,好像他在那里描写他自己的死,和我们的悲。我们静着望,怕惊了他。但他一展翅,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他飞了,不见了,没了——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
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团火焰,一腔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