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文件 |
198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198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199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2017年 |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据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整理
材料二: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据齐世荣总主编《世界史•近代卷》整理
材料:古代中国对外交往中的历史事件(部分)
时期 |
史实 |
秦汉 |
张骞出使西域 甘英出使大秦(罗马帝国)自波斯湾而还 中国的铸铜和制漆传到朝鲜 |
隋唐 |
唐朝高丽了盛行 玄奘西行 胡椒、波斯枣、无花果、开心果等传入中国 日本参照汉字草书和楷书的偏旁,创制了自己的文字 |
宋元 |
设置市舶式管理海外贸易 指南针、火药相继传到欧洲 刺桐港(泉州港)成为世界第一大港 阿拉伯数字传入中国 |
明清 |
郑和七下西洋,远至非洲、红海沿岸 传教士利玛窦来华 《本草纲目》、《天工开物》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流传海外广州十三行 统一经营对外贸易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上表的内容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予以说明。(要求:看法明确说明需史论结合。)
材料一:从井田制、投田制、均田制到两税法,这就是古代中国的四种税制。皇帝根据亲疏远近来决定其分配土地的多少以及税收负担的多少,那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和贵族要么拥有免税权,要么与官府勾结,逃避税收,最大的地主——皇帝却完全不用纳税。皇室拥有自己的土地,但是皇家的私库与国库之间却并非完全封闭,皇帝经常会伸手进入国库花费财政税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列举了从唐朝租庸调到明朝一条鞭法的并税式改革的“积累莫返之害”,提出了并税式改革导致税上加税、愈演愈烈的著名命题,即历史上各种名目的税赋经并税式改革得以整编简化,但随后这些名目多的税种又重新出现,以致赋税持续攀升。从唐朝中后期“两税法”到清朝雍正年间的“摊丁入亩”,其实质是一脉相承的,其最大的进步意义在于把人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去从事商业。
——据《从宪制看中国古代税制改革及其启示》整理
材料二: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财税体系趋于崩溃。清政府对民族工商业征收的各种租课、津贴和杂捐不仅繁难苛重,而且缺乏透明和公平,厘金、盐税和关税被时人称为三大“暗税”,19世纪80年代,李鸿章就曾倡议仿行印花税。1909年,日本小林丑三郎所著《比较财政学》中文版面世,与此同时,《申报》《东方杂志》等媒体也刊登了一系列介绍税收知识的文章。辛亥革命前夕,清政府推行的财政举措,是继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之后又一重大体制改革,旨在根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配备相应的财权,以达到现代国家责、权、利相统一的治理目标,因而实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清政府推行分税制的改革目标并未实现,却有利于规范和统一税收制度,清末税制改革遭遇重重阻力,许多新的税制在筹议、设计、立法甚至推行中纷纷流产,由于统治者尝试改革的出发点与民众期望相去甚远,彼此猜疑,导致方案冲突和搁浅。
——摘编自《辛亥革命前后税制改革及其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