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甲、乙、丙、丁依次是( )
材料一 中国的社区发展可以说源于历代民间的结社活动,包括社仓、义田、乡约、会馆、团练等。近代以来,民国时期基于对中国传统社会落后的反思及西方思想引进的影响,知识分子主导了有组织的社区发展实践,得到当局者的支持。1985年开始,民政部门首次将“社区”概念引入城市管理,开始倡导和推动社区服务工作;1999年,为向全国社区建设提供典型经验,民政部制定《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确定了11个城区为首批“社区建设实验区”。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颁布,社区建设从民政部主导的以社区服务工作为主要内容,上升到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2010年开始实施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表明了我国对强化群众自治的肯定,物业管理企业的介入大大推进了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
——摘编自李东泉《中国社区发展历程的回顾与展望》
材料二 近代日本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包括医疗、教育、艺术、体育、看护等在内的多元化社会组织有效地延伸了政府职能,并与政府机构、民间企业和居民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动态协作关系,既为社区居民提供了需求利益表达和参与的渠道,也有助于居民社区意识和社区精神的形成。“公民馆”是日本社会教育的显著标志,成为社区开展文化活动的实体性机构,也成为社区实现文化建设的中心。“公民馆”发展了社区文化事业,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文化归属,有利于社区整合与社区治理。日本多层级圈的地域福利体制的主体是社区居民,满足了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并使得社会服务与居民之间形成网络,强调通过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形成社区互助,并且有相应的法律保护。日本以此构建的“福利性社区”能精确把握居民的生活需求并迅速做出应对,也能调动起居民为社区服的积极性及能量。
——摘编自李升、石长慧《构建“自立型地域社会”:近代日本的基层社会治理及对中国的启示》
材料一 明中期由于土地兼并、豪强瞒漏,大量徭役负担转嫁到户小力单的穷人之家,导致农民纷纷破产逸亡,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枯竭,入不敷出。万历六年(1578年)下令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结果查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多达三百万顷。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进一步在经济政策和赋役制度方面深化改革,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规定:把田赋、原先按户丁征派的力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计亩征银";官府用取代力役的丁銀雇人服役;取消里甲征收的环节,统一由官府收解。一条鞭法的推行,“一举而官民积重之弊皆反(返)”,成效立见。
——摘编自曹大为《评张居正改革》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经济基础和税收制度构建的特殊性,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极小,且逐渐呈下降趋势,因而其财政功能和收入调节功能都极为有限。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特别是出于解决来华工作外籍人士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从1978年底开始研究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问题。根据“税负从低、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80年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摘编自赵仁平《近现代中国个人所得税功能的历史变迁》
材料 新中国建立后,董必武作为政务院副总理负责新中国的立法工作。他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具体实际,提出许多独创性的见解。他认为,法制和国家是紧相连属的,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后,必须迅速创立人民民主的法制,以巩固政权和保障经济建设。在国家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主要的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时候,不能再经常搞群众运动,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制。他针对20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法制工作中的问题明确地指出,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特别要抓紧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的制定工作。要加强法制宣传,培养人民的法律意识。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制。凡自命特殊、置国法于不顾而犯了法的人,不管他地位多高,功劳多大,一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据《董必武传》等
时间(年) |
国际组织名称 |
1945 |
联合国 |
1945 |
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组织 |
1960 |
石油输出国组织 |
1961 |
不结盟运动 |
1964 |
77国集团(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
1967 |
欧共体 |
1989 |
亚太经合组织 |
1995 |
世贸组织 |
2015 |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
上表是二战后成立的部分国际组织。从表中任选两个国际组织,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其反映的趋势,并予以阐释。(要求:明确列出两个组织,观点正确,史实准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