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有40多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功申遗,总数居世界第一。非遗保护和传承的观念 , 整个社会对非遗的尊重意识、保护意识和传承意识明显提高。非遗保护唤醒了民众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尊重和热爱,增强了人们的文化自豪感。过去历朝历代,民间艺人不曾受到过特别的尊重。建筑者、手艺人、讲故事的人……体现他们技艺和智慧的成果被世人称赞,但他们的名字却 在历史里。
如今,传承人概念被提出并得到实际 , 让这些不曾被关注的创造者走到文化建设舞台中央,使他们有了荣誉感和自豪感,也有了自信心和责任担当。传承、创造的主体得到尊重,有助于非遗这一经受历史 的技艺和智慧焕发出旺盛生命力。如今,非遗越来越多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作用,丰富人民文化生活,推进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宝贵的滋养。面向未来,我们要珍惜非遗保护,把老祖宗的技艺和智慧保护好、发展好、传承好。让中华文化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文化一道为人类文明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乡村文化是乡村社会得以延续的核心。如果没有乡村文化,那么乡村也就成为一潭死水,无从振兴了。如果乡村的振兴只是在乡村建设几间民宿,开上几个咖啡馆,让一些城里人到乡村来换换空气,尽管可以增加就业、提高收入,但是却不是真正的乡村振兴。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乡村文化的振兴。
文化赋予了生活意义。乡村社会是由人组成的,同时又超越了个体,是文化将这些个体连接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并赋予乡村生活以价值。比如乡村社会中有许多节日,每个节日都有着不同的意义。在人们庆祝这些节日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人与人、生者与亡者保持了沟通,成为联系密切的共同体。文化也赋予乡村社会以秩序,在乡村社会中,文化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比如要养成尊老爱幼的风气就需要有尊老爱幼的文化氛围。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中,社会变化相对比较缓慢,老年人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可以教导青年人,因此老年人在社会中具有较高的地位。但是到了现代社会,社会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有很多渠道获取知识,受过现代教育的年轻人更容易利用这些渠道获取知识,要维持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尊重,就需要文化力量。乡村文化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基础。西方国家在迅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农业的快速发展是以乡村社会的消亡为代价的。与西方国家不同,东方社会都希望在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保留乡村,如日本、韩国等,在高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都曾经以不同名义推动乡村的振兴,希望避免走上西方乡村消亡的道路。东方社会振兴乡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保护乡村文化。
中国乡村振兴的目标之一是实现乡风文明,通过文化建设,实现乡村的和谐和有序发展,因此乡村振兴需要文化先行。文化先行可以从物质层面做起。但是,物质层面的乡村文化建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乡村文化建设不能只停留在物质文化建设上。有一些地方的乡村文化只是停留在物质建设上,精神文化建设没有跟上,物质文化也就很快消失了。在物质文化建设的基础上要推动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公共事务就是大家参与来管大家的事情。乡村振兴需要乡村居民之间相互协作,协作的过程就会有更多公共的事务需要大家去参与和决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逐渐完善乡村的各种制度。比如现在许多村庄制定有村规民约,这就是处理村庄公共事务的手段,但是要避免为了制定村规民约而制定村规民约,要让村规民约真正发挥作用。乡风文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要结合起来。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乡村文化是相通的,我们可以通过政府推动和村民参与,在乡村建立起良好的社会风气。
(摘编自王晓毅《乡村振兴,文化建设要先行》)
材料一:
截至2020年底,中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造了中国减贫史乃至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中国在减贫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和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拓展了人类反贫困思路,为人类减贫探索了新路径。
中国传统文化是“公本位”、集体本位,而不是“私本位”、个体本位。某种程度上,正是“公本位”的文化传统使中国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儒家传统主张“修齐治平”一体。齐家之本在于修身,治国之本在于以国为家。《礼记》讲“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强调对百姓要“如葆赤子”,“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一言以蔽之,“修齐治平”之道在于克私奉公、视家如己、视国如家、视天下如国、与天下人同其忧乐。“公本位”的文化传统决定了中国始终追求整体性福祉,强调社会公平,扶助贫困群体。“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成为“王道”政治理想。经过两千多年传承,“公本位”的文化传统成为当代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思想根基。
像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也曾经一穷二白。新中国成立之初,绝大多数人都属于贫困人口,彼时的中国是世界上贫困人口数最多的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在农村和城市分别建起集体化体制和单位体制,为民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还构建了一个广泛可及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令绝大多数人可享受基本医疗卫生、初级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这些社会主义保障制度为改革开放后的大规模减贫奠定下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空前的经济增长使民生水平快速提高。中国仅用几十年时间就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难题,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这一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中国减贫的一大可贵之处,在于创出了一种减贫的中国模式、闯出了一条减贫的中国道路,即超越了传统的以赋权为中心的模式,而以赋能为中心,通过运用综合机制,动员各方力量,提升贫困人口、贫困地区参与发展的机会和能力。
在这种减贫模式下,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中国通过有组织的乡村扶贫、乡村振兴,打破过去贫困地区与贫困人口相对孤立的“原子化”状态,极大提升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自身发展能力;通过构建乡村合作社等机制,吸引外部资源参与乡村建设,使乡村形成发展共同体,增强协同发展能力;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贫困地区推行产业扶贫,使贫困人口具有更多提高收入的机会;通过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提升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可行能力”,实现“授人以渔”;通过普及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降低贫困人口的脆弱。由此可见,赋能式扶贫主要是一种发展支持政策,长期强调既要“输血”,更要提高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身的“造血”能力,即内生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脱贫、内生脱贫。
中国的减贫成就,对本国而言意味着人民福祉的重大改善,标志着国家发展的里程碑;对世界而言,意味着“贫困恶魔”并非不可战胜,这无疑会给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巨大鼓舞与激励。
(摘编自鄢一龙《脱贫攻坚:中国走了一条什么样的与西方不同之路》)
材料二:
“十四五” 规划指出,新时期要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把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统一起来,激发农民内在活力,引导广大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乡村振兴。
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只有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主体、治理主体和受益主体,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才能真正落实、落地。
我们应当清楚认识当前“农民”的特点及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随着社会分工与人口流动,我国农民逐渐分化出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兼业农民、农民工、商业型农民等群体。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提高认知,充分挖掘不同农民群体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如留守村庄的传统农民,一般年龄较大,是对农业与村庄历史最熟悉的人群,是乡村发展最好的“乡愁”文化资源;新型职业农民,是产业振兴与乡村治理的中坚力量;兼业农民与农民工是弥补乡村振兴人才不足的主要人力资源;而经商型的农民精英,则是一批有能力为家乡发展建设建言献策、出钱出力的“新乡贤”。
其次,要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与能力。乡村振兴战略涉及乡村产业发展、村庄治理、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组织振兴等方方面面,对农民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求更高。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加强政策宣传,使农民群众真正明白乡村振兴与自己的切身关系。另外,要把农民主体意识培育与乡土文化重塑相结合,发扬乡土文化黏性,把分散的农民群体通过家乡情凝聚起来,以故土情怀提升农民群众对乡村振兴的认同感与责任感。政府还要构建公益为主、市场为辅的常态化农民教育培训机制,把传统培训与远程教育相结合,加强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与技能、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素质与能力。
另外,还要创造有利于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的环境。一要完善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制度。如加大农业农村财政预算支出,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养老、教育、医疗等政策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质量;完善农村金融、保险、土地、产业扶持等政策,构建农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二要优化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例如在村庄规划、产业振兴、文化建设与乡村治理等工作中,为农民群众提供表达建议的渠道和参与的平台,真正实现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受益权。
(摘编自唐丽桂《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