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孔子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他开创了私人讲学的风气,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被尊奉为 “圣人”“天之木铎” “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等。孔子死时,鲁哀公亲制诔文悼念他,称他为“尼父”。到汉平帝刘衍,追孔子为公爵;北魏孝文帝称孔子为“文圣尼父”;北周静帝封孔子“邹国公”;隋文帝则称为“先师尼父”;唐太宗尊他为“先圣”“宣父”;唐明皇加封孔子到王位“文宣王”……
相传孔子有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人。他曾带领部分弟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晚年修订六经,即《诗》《书》《礼》《乐》《易》《春秋》。孔子去世后,其弟子及其再传弟子把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记录下来,整理编成《论语》。《论语》集中体现了孔子在政治、伦理、哲学、教育等方面的思想,是儒家最重要的经典著作。孔子的思想对中国和世界都有深远的影响,孔子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
上联:与国咸休,安富尊荣公府第;
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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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以“明德”作为思想的聚焦,开篇即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指出大学的宗旨在于明“明德”。历代的学者对“明德”概念做出不同的解释,东汉儒者郑玄释为“至德”,唐代经学家孔颖达释为“光明之德”,清人唐文治释为“君德”。这些阐释看似不一,但是都反映出“明德”与先王政教之间有一定的渊源关系。结合“明德”思想的历史发展轨迹和《大学》文本来看,《大学》中的“明德”思想实际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内容。
其一,“明德”指理性的政治美德,“明明德”就是要彰明、弘扬这种美德。从《大学》中的阐发来看,从政之人要心怀仁爱百姓之心,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君主和百官应以义制利,不以个人私欲损害百姓的利益和福祉;君主百官要做到内心公平中正,一言一行为百姓起到示范作用。《大学》中将“明德”指向“明政之德”,是对早期“明德”传统的继承。“明德”最早出现在金文中,指承自先祖、以威仪和勤政为主要特征的政治品格。在《国语》《左传》《康诰》等早期文献中,“明德”也多次出现,用以颂扬古代圣王的美好德行。在这些文献中,“明德”常与“幽昏”“无礼”等词对举而出现,凸显出“明德”是辟邪、淫佚、荒怠、粗秽、暴虐等非理性的政治品性的对立面。
其二,“明德”也指人人本有、自身所具的光明德性。“明明德”就是通过教育和自明,使人所本有的光明德性得以显明。《大学》对早期的“明德”乃“明政之德”的传统进行了继承,但同时对“明德”的主体和“明德”之“德”的内容进行了扩充。在西周及更早的时期都是推行王官之学,早期的“明德”具有着鲜明的贵族性,但是在《大学》中,“德”不再被认为是君主、官员、贵族所独享,而是属于所有人。对“明德”的主体进行扩充,一方面体现出人文秩序的构建、社会良好德风的形成需要全社会进行共同努力;另一方面也是对教育普遍化的倡导。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以来,儒家一直为推动平民教育和为更广阔的阶层争取文化权利而努力。《大学》丰富了早期“明德”之“德”的内容,在政治之德外,将人伦道德和公共美德也纳入“明德”范畴中。孝、慈乃人伦之德,与国人交而应有之信乃公共美德,这些美好的德性是人人内在皆有且应该彰显之德。《大学》中强调人伦道德和公共美德的重要性,甚至认为要修政德、行政德,首先要明人伦、讲公德。《大学》中也强调“自明”的重要性,言“克明峻德”的关键在于自我澄明,在自我澄明的基础上辅之以教育,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而明德。
从两个层面明确《大学》中“明德”的旨趣,有助于深入把握《大学》的核心要义。《大学》中的“明德”所指是丰富的,其中既包含选贤任能、政通人和的政治诉求,又包含“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教育理想。《大学》指出。“明德”的前提在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而“明德”的目的在于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立足于推广普遍的人文教育、弘扬责任精神面“明明德”,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明德”基础。新时代的植根塑魂,还需传承《大学》中的“明德”精神。
(摘编自莫医铭《<大学>中的“明德”旨趣》)
甲
怜悯是人的天性(节选)
(法国)卢梭
①我们不可像霍布斯那样,因为人没有任何善的观念,便认为人天生是恶人:因为人不知道什么是美德,便认为人是邪恶的;人从来不对他的同类效劳,因为他认为他对他们没有任何义务;人自认为他有取得自己所需之物的权利,因此便以为他自己是整个宇宙的唯一的主人。既然这位作者是根据他自己提出的原则进行推理的,他的论点就应该这样来表述:我们在自然状态中对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存的关心,丝毫不妨碍他人对保护他自己的生存的关心的,因此这个状态是有利于和平的,是适合于人类的。然而他在书中所说的话却恰恰相反,因为他把为了满足许许多多欲望而产生的需要,与野蛮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而产生的需要混为一谈了:其实,这些欲望乃是社会造成的,而且,正因为人的欲望丛生才使法律成为必需的东西。既然布斯认为恶人是一个强壮的孩子,那我们就要问:野蛮人是否也是一个强壮的孩子?如果我们承认他是一个强壮的孩子,那该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如果这个人强壮的时候也像他柔弱的时候那样依赖他人,那么,什么过分的事他干不出来呢?他的母亲如果不及时喂他奶,他就会打她;如果他觉得他的弟弟招他讨厌,他就会掐死他;如果别人碰撞了他或打扰了他,他就会咬别人的腿。说自然状态中的人是强壮的,与说自然状态中的人需要依赖于人,这两种说法是矛盾的。人只有在处于依赖状态的时候才是柔弱的;如果他无拘无束,不依赖他人的话,他早就是很强壮的了。霍布斯没有看出:我们的法学家所说的阻碍野蛮人使用理智的原因,正好就是霍布斯本人所说的阻碍野蛮人滥用他们的官能的原因。因此,我们认为野蛮人之所以不是恶人,其原因恰恰在于他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防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智慧的发达,也不是法律的约束,而是欲念的平静和对恶事的无知。
②此外霍布斯还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人天生就有一种不愿意看见自己同类受苦的厌恶心理,使他不至于过于为了谋求自己的幸福而损害他人,因而可以在某种情况下克制他的强烈的自尊心,或者在自尊心产生之前克制他的自爱心。认为这是人类唯一具有的天然的美德。我认为怜悯心是我们这样柔弱和最容易遭受苦难折磨的人最应具备的禀性,是最普遍的和最有用的美德;人类在开始运用头脑思考以前就有怜悯心了;它是那样地合乎自然,甚至动物有时候也有明显的怜悯之心的表现。且不说母兽对幼兽的温情和在危险时刻不惜牺性命保护它们,我们经常看到,就连马也是不愿意踩着一个活着的生物的身体跑过去的。一个动物在它的同类的尸体旁边走过时,总是感到不安的。走进屠宰场的动物发出的哀鸣,表明它们对所看到的恐怖情景是感同身受的。我们看到《蜜蜂的寓言》不得不承认人是一个有感情和同情心的生物。书中描述了一个动人的事例:一个被囚禁的人看见一头猛兽从一个母亲的怀抱里抢走了她的孩子,用尖锐的牙齿咬孩子的肢体,用爪子掏取他还在跳动的内脏。他看到的这件事情虽与他个人无关,但他心中的感受是何等悲伤啊:目睹这种情景,而自己却不能对晕过去的母亲和垂死的孩子一伸援手,他难道不难过吗?
乙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
《孟子》
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