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政治制度多有创新,而且体系完备、影响深远。阅读材料,回答祠题。
材料一:自古至周天下封建…秦皇帝荡平九圆,宇内一家……尊君抑臣,置列郡县。
——(唐)杜佑
材料二: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干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等划,于事稳便,方可委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
——唐太宗
材料一:大约在商朝后期,开始出现铜铸币。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分别使用布币、刀币、圜钱、蚁鼻钱等多种样式的铜铸币。秦朝在圜钱基础上将货币统一为圆形方孔钱,这种样式在此后被长期沿用。……交子与宋朝后来发行的其他纸币,都是作为辅币,与铜钱兼行。……明朝中期起,白银逐渐成为国家财政和民间交易的基本支付手段,物价也多以银两计算。清朝完全承认白银的法定货币地位,与铜钱兼用。
——摘编自人教版教材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二:1840—1935年间,中国经济生活中流通的货币有银两、银元、铜元(清末制钱)和纸币。铸造货币既有中央政府又有地方政府,还有私人银炉;纸币发行权也极为分散,享有发行权的既有华资银行,又有外资银行,华资银行又分为国家银行、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每一种货币都形式多样,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伴随着贸易而输入的各国货币,也广泛流通于中国。
——摘编自贺水金《不和谐音:货币紊乱与近代中国经济、社会民生》
材料一:威斯特伐利亚公会是近代国际法产生的标志。会议承认了罗马帝国统治下为数众多的那国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确立了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资产阶级革命对近代国际法及展有重大影响。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提出的民族自决、不干涉内政、战争中贯彻人道主义原则逐步为国际社会接受,成为国际法的原则。从格劳秀斯(国际法的奠基人)开始,几乎所有的国际法学者都把国际法主体锁定在欧洲国家这个范围,与尚处在“野蛮状态”或“半野蛮状态”国家之间的关系不能用国际法来调整。
——摘编自王庆海《国际法》
材料二:二战之后,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规则体系,才逐渐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的行为规则,构成了当代国际法。国际组织大量出现,使国际法中出现了全新的关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法律体系。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修改调整外国投资、开发和其他部分的国际法内容,国际法出现了一个新兴的分支一国际经济法。同时,还产生了许多国际法的新分支,比如航空法、外空法、国际环境保护法等。
——摘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下表为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时间 |
名称 |
主要内容 |
春秋时期 |
初税亩 |
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
两汉时期 |
编户制度 |
汉政府把百姓编入政府户籍,实行按编户征收人头税、田租、徭役和兵役。(租以土地计,较轻;人头税以丁计,较重) |
唐朝 |
租庸调制两税法 |
租庸调制:成年男子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租(田租,交纳谷物),调(人头税,交纳帛或布),以绢或布代替徭役为“庸”两税法:每户按资产交户税,按土地交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分夏秋两季征税。 |
明朝 |
一条鞭法 |
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等“并为一条”,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多寡来分担。 |
清朝 |
摊丁入亩 |
把丁税平均摊入田亩之中,征收统一的赋税。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中国古代史知识,围绕“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自拟一个论题,并予以阐释。(要求:论题具体明确,说明须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