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先进的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三: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摘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
材料四: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作为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陈云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在改革开放初期,针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在竞争中可能出现的某些消极现象和违法行为,陈云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要一起抓”的思想。1985年,他提出:“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搞好执政党的党风。”同时陈云认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另外陈云很重视精神文明的阵地建设,比如关于学校,他认为“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中小学生“具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将来能否担负起历史的重任,同中小学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陈云对改革开放初期我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思想精髓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得到进一步的丰富与发展。
——摘编自欧阳雪梅《陈云精神文明建设思想及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