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序 |
时间 |
修改内容 |
第一次 |
1988年 |
增加“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
第二次 |
1993年 |
作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重要修改 |
第三次 |
1999年 |
增加“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要内容 |
第四次 |
2004年 |
增加“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 |
第五次 |
2018年 |
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等内容 |
所在大洲 |
国家(经济体) |
亚洲 |
中国(金砖国家)、韩国、印度(金砖国家)、日本、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土耳其(欧盟观察员国) |
欧洲 |
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俄罗斯(金砖国家)、欧盟(发达经济体) |
北美洲 |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 |
南美洲 |
巴西(金砖国家)、阿根廷 |
非洲 |
南非(金砖国家) |
大洋洲 |
澳大利亚 |
材料一:
明初编制赋役黄册,又测量天下田土,编制成鱼鳞图册,写明田主姓名、田土面积、品质等,用来核实土地产权及税粮责任……正统元年(1436年),朝廷开征“金花银”,将江南地区应纳的田赋米麦400余万石,折算为白银100余万两,运入宫中的内承运库。东南地方的赋税大幅度地由实物转变为货币。其后,赋税折银从江南铺展到其他地区。到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的时候,各地以州县为单位,依据新近清查的土地数额,将原来额定田赋、力役、贡办等应承担的赋役,除了苏、松、常嘉、湖地区供应京师食用的漕粮以外,一概折合为白银,官收官解……明中叶以后的赋役体制变动趋势在清代继续发展。经过康熙朝60余年的恢复与发展,清朝自1712 年起,实行滋生人丁“免其加增钱粮”的政策,以全国丁银额数字最高的1711年为准征收丁役(折银征收,即“丁银"),以后增加的人口不再计算丁役。雍正元年(1723年)开始,又在全国推行“摊丁入亩”,将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与田赋一体征收。
——摘编自赵轶峰《明代经济的结构性变化》
材料二:
黄仁宇根据《大明会典》及各地方志的记载,对晚明全国的农业税率进行了估计,如杭州府的税率为6.7%到10.05% (主要受粮食价格影响);山西汾州府的平均税率为8.3%(粮食均价为每石0.6两白银);湖广安化县在16世纪中期税率为3.9%(粮食均价为每石0.3两白银),17世纪初税率为5.9%(粮食均价为每石0.2两白银);南直隶溧阳县最低税率为1%,最高税率是5.4%。
——摘编自万明《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
材料:
1959年3月、国家对西藏的民主改革拄开帷幕。此前的西藏地方政权,由少数僧侣和贵族掌握政治权力广大农奴缺乏基本的人身自由。从1959年3月到196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陆续制定一系列文件,废除原各级政权、寺庙、贵族的一切封建特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逐步建立县、区、乡农民协会,由农民协会领导民主改革,逐步建立各级人民政权;废除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爱国守法的寺庙和宗教界人士……通过改革,西藏完成了从农奴制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历史跨越,西藏人民享受到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政治、经济、文化权利,改革为1965 年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奠定了基础。有学者称:西藏民主改革是“1949年前后席卷中国大陆的人民民主革命在西藏的继续”,也是一场不亚于美国林肯废奴的重要宪法性事件。
——摘编自常安《西藏民主改革的历史意义与价值》
材料一:
古罗马人将发展工商业看成是卑贱的职业,那些在对外征服中获得巨额财富的高级官员和新兴骑士利用一切机会扩大其地产。贵族依仗权势采用各种手段,加紧对小农土地的兼并。由于奴隶劳动排挤了自耕农经济,促使无业游民进入城市,这为大地产出售商品粮提供了市场。罗马共和国晚期,出现了一种拥有数干犹格土地的大地产,即“拉蒂芬丁”型地产。
——摘编自隋竹丽《公元前二世纪罗马农业结构的遽变》
材料二:
智能技术革命使人类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重复性劳动的困境,可以解构信息时代的人类劳动,重塑创造性与分离式生产方式。当前,人工智能已经展现出分阶段替代技能劳动者的趋势,而随着技能劳动者被人工智能替代,人类劳动开始向创新领域转移,从事科研创新工作的人将越来越多。
——摘编自陈尧等《替代与推升:人工智能对人类劳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