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以海洋文明为主 ②对外进行军事扩张 ③建立了统一的奴隶制国家
④以农业经济为主 ⑤实行奴隶主民主政治
材料一:从公元前数千年起,生活在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印度河——恒河、黄河——长江等流域的人们,开始耕耘灌溉、铸器造皿、建设家园。
在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亚洲人民创造了辉煌的文明成果。《诗经》《论语》《一千零一夜》、楔形文字、阿拉伯数字、造纸术、印刷术……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
——摘编自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材料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等成为古今文明交流互鉴的途径和纽带。
材料三:2019年5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
的主旨演讲,提出“相互尊重”“开放包容”等4点主张。而与此同时,美国国务院政策规划办公室主任斯金纳则发表“文明冲突”的谬论。
材料一:杀害婆罗门者应损毁自己,并3次投入火中。杀1个刹帝利,(应立誓)守戒6年,并交出1 000头母牛和1头公牛。杀1个吠舍,(应同样立誓)守戒3年,并交出100头母牛和1头公牛。杀1个首陀罗,(应同样立誓)守戒1年,并交出10头母牛和1头公牛。
——摘编自古代某国的法律条文
材料二:“如果贵族阶层的人打了贵族出身的人,须罚银一明那。如果任何人的奴隶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处割耳之刑。”(法典第203条,第205条)
——摘编自《汉谟拉比法典》
【等级森严的制度】
材料一: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的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的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南亚次大陆的社会体系。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制、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以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众生平等的宗教】
材料二:公元前6世纪,北印度列国纷争,社会矛盾尖锐,形势错综复杂。随着经济地位的上升,刹帝利和吠舍大商人极力主张取消特权阶层在种姓和宗教方面的特权。
材料三:到古印度孔雀王朝的第三代国王阿育王统治时期,释迦牟尼创立佛教已经有两百年左右了,此时佛教已传播到印度次大陆的广大地区。公元前3世纪,阿育王在全国推广佛教,佛教俨然成为当时古印度的国教。
材料一
材料二 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很早就发明了文字。他们通常用削成尖头的芦杆或木棒做笔,在未干的软泥版上刻压出符号。这些符号的线条由粗到细,很像木楔。
——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
材料三
材料一:“建筑师以精确的算术设计,建造了这座世界上最大的、重达625万吨的石块建筑物。”面对高大雄伟的金字塔,人们在赞叹之余,不禁产生疑问,无论在采石、运输、建筑、设计、测算等方面,不得不说金字塔仍是一个探索之谜。
——摘编自(美)马修斯《西方人文读本》
材料二:
法典竭力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的情况,是研究古巴比伦王国的第一手历史资料,法典内容包括诉讼程序、保护私产、租赁、交换、借贷和婚姻家庭等。
材料三:不同种姓之间不能互相谈话、走动。各种姓的人都有与自己的地位相应的传统职业,并逐渐固定下来,父子世代相传。每个种姓成员一般只能在本种姓内寻找配偶,各种姓之间原则上禁止通婚。违者将沦落为最卑下的贱民。
——摘编自(印度)《摩奴法典》
图2 古代亚非文明示意图
材料二:
玄奘(602-664),为寻求准确的佛经文本,西行“求法”,历经艰辛,十余年中,行程数万里,游历百余国。回国后,他译出佛经1300多卷,精炼而准确,对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作出了贡献。由他口授而成的《大唐西域记》一书,是研究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典籍。
鉴真(688-763),深明信学,50余岁时,受日本邀请,发愿东渡,他排除千难万险,历时12年,经6次努力,最终到达日本。鉴真东渡,除了传授佛法,还介绍了中国的建筑技术、雕塑技术、医药等知识,对日本的佛学,建筑、雕塑、医药、艺术乃至日常生活,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 据袁行霈主编《中华文明史》等
材料三: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我们要加强世界上不同因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互鉴,夯实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为此,我愿提出4点主张。
第一,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
第二,坚持美人之美、美美与共。
第三,坚持开放包容,互学互鉴。
第四,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 习近平在亚渊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节选)(2019年5月15日)
材料一:从部落文化到古代文明的转变是技术进步和社会变革相互作用的结果,最终他们使最早的欧亚大陆诸文明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尼罗河以及印度河和黄河岸边诞生。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在引言部分,汉谟拉比宣扬“君权神授”,颂扬其功绩,说他制定法典是为了在全国发扬正义与公道……法典明确规定,凡拐骗、藏匿他人或宫廷奴隶者处死刑;理发师未经奴隶主许可而剃掉奴隶发式标记,应处砍手之刑……奴隶打自由人的嘴巴或不承认自己的主人,将遭受割耳之刑。
——齐涛《世界通史教程》
材料三:雅利安人进入印度时,只是初步形成三个阶层,武士、祭司以及部落民,不存在种姓的意识,职业也不是世袭的……当时没有清规戒律限制这些阶层之间通婚,也没有不能与某种人共餐的禁忌。经过旷日持久的战争打败达萨人后,雅利安人为把他们拒斥在社会之外,尤其是恐惧自己被同化,才开始了种姓制度的第一步。
——林太《印度通史》
材料四:“尔时无有男女、尊卑、上下,亦无异名,众共生世故名众生。”
——《长阿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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