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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材料 北魏皇朝在封建化的过程中,十分注重法律的修订,一百多年间,先后修律达十多次其中以神麚(jiā)律、太和新律、正始律最有代表性。神麚律体现了北魏前期的法律特点,主要是来自汉律,以传统法制为基准。太和新律吸收了河西因素,正始律则加入了江左因素在历次修律时,又不断揉进儒家学说,故北魏律令集汉、晋、南朝律学之大成,为北齐、隋唐律令之源头。
——摘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一:北魏统治者面临着这样一个严峻的问题:曾经一度统一北方的前秦在淝水一战失败后迅速崩溃,北魏应如何巩固统治,而不至于重蹈覆辙,从道武帝到太武帝,都在为此而努力,矛盾的焦点集中在改革鲜卑旧俗和加速汉化上。在这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是文明太后冯氏和孝文帝拓跋宏。
材料二:(一位鲜卑族部落首领)说:“漠北人能捕捉六畜,善骑马奔驰,随水草迁移,哪有什么可以做将领的人。”
材料三:当代著名史学家黄仁宇认为,孝文帝改革“不期然地做了中国再统一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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