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
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共产党人和领导干部,无论何时都必须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之源、胜利之本、执政之基,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力量。
——摘自许耀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刻内涵》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主要特色,并综合以上材料阐述你对民主政治的认识。
材料一:毛泽东率部来到井冈山后,开始调查研究土地占有情况,为分田做好准备工作。1928年12月,在根据地土地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保护农民耕地权利的法律—《井冈山土地法》应运而生。《井冈山土地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分配给农民耕种。它的颁布和实施,改变了几千年来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关系,农民获得了真正解放。
——摘编自金雪花《(井冈山土地法)的法治经验》
材料二:1929年4月,毛泽东来到江西兴国县,指导兴国县土地革命斗争。经过调查研究,毛泽东起草制定了《兴国土地法》,明确规定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兴国县工农兵代表会议所有,分给无田地及少田地的农民耕种使用。农民得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参军参战、保家保田的积极性马上被调动起来。
——摘编自胡玉春《中国共产党最早两部土地法诞生始末》
材料:乡村建设运动是在20世纪初中国农村经济走向衰弱的时代背景下,以乡村教育为起点,以复兴乡村社会为宗旨,由知识精英推进的一场乡村社会改造运动,知识界的普遍认识是救济农村即拯救国家。据统计,20世纪30年代全国从事乡村建设工作的团体和机构有600多个,先后设立的各种实验区有1000多处。各主要乡建团体所进行的工作基本上都包含政治改革、文化教育、科技改良和推广、卫生保健、组织合作社、移风易俗、自卫保安等内容。突出代表是晏阳初的定县平民教育运动、梁漱溟领导的邹平乡村建设运动。
梁漱溟在1928年开始提出“乡治”的主张,到1931年完成了他的“乡村建设理论”。他提出解决中国问题的唯一出路是搞所谓“乡村建设”,即依靠“乡村自治”组织,来建立“乡村文明”。1931年,梁漱溟在山东邹平县开办了乡村建设研究院,搞“乡村建设运动”。梁漱溟“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乡农学校”;二是建立“乡村自卫组织”;三是建立“合作社”,进行农业技术改良。他说:“共产党闹的最厉害的地方,单靠军队去剿是不行的”,“要想消除共产党的农民运动,必须另有一种农民运动代替才可以”。
——摘编自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