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现代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使得人类实践活动能够摆脱客观条件的制约
②认识需要实现由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由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飞跃
③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对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进行创造性改变
④把握事物之间多样的客观联系有利于提高人类实践活动水平
①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为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②注重量的积累与质的飞跃,不断提升我国立法质量,推动良法之治
③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④坚持辩证的否定观,为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小李工作繁忙,通常在某电商平台上购物。某天,小李在浏览商品时被该平台界面弹出的“好友等你开启红包”字样,点击字面后跳出“进圈邀好友”。小李被吸引点击进入“好友圈”。后经朋友提醒,小李才知道自己在该平台上的购物记录会被自动公开并被分享到该“好友圈”,朋友通过这个功能可以看到自己的购物记录。小李还发现该平台利用大数据对老客户进行“杀熟”,自己和朋友同在该平台上购买相同商品,自己购买的价格要更高。基于此,小李提起诉讼要求该平台承担法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禁止令成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力手段。
材料一:李某因与隔壁王某产生矛盾,定时循环播放“荒山野鬼”的录音。王某清晰听到该录音,经生态环境部门监测,该声音在王某住处为36分贝,未达到噪声限值的标准,相关执法部门无法处罚。王某认为,噪声已严重影响其本人及家人的正常生活,遂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申请禁止令。法院作出裁定,支持了王某提交的申请,并发出全国首份噪音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提起诉讼前,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备受社会关注。
材料二:涉案噪声扰民,却又没有超标,这也正是问题一直难以得到彻底解决的原因。邻居王某向法院申请“诉前禁止令”后,办案法官审慎考虑把以前规定在民诉法里的诉前禁止令应用在环境侵权方面,并从2022年1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中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办案法官解决了噪声所导致的邻里矛盾后,还了解到其实二人矛盾的焦点在于李某不满对门住户搭建雨棚,遮挡了家里的采光;而对门的王某则认为,李某安装摄像头侵犯自己的隐私。办案法官意识到,只有将背后的矛盾都化解了,案件才能真正结束。经办案人员耐心辨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困扰邻里多年的噪声问题得以解决。
【案情分析】
2022年5月30日下午,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13层的张先生家空调外挂机及支架脱落,空调外挂机被管线牵连脱落至12层,与空调外挂机相连接部分墙皮脱落,墙皮坠落至楼下造成当时停放在此的吴女士的车辆严重受损,吴女士联系到张先生就车辆定损和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张先生提出车辆受损是建筑物外墙脱落损害,不是空调外机脱落损害,车辆损失应当由小区物业公司承担。吴女士以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张先生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前往事发地点就受损车辆停放位置、空调外挂机安装位置、受损范围等内容进行现场勘验,经过庭审了解到:张先生2016年购买该房屋,空调外挂机是前业主安装的,其入住后未对空调及外挂机进行加固或检修。阳台外墙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内部的钢筋骨架严重锈蚀,混凝土结构已经失效,随时有脱落的可能。物业公司提交了巡检记录和告知告示等证据证明尽到了提醒和管理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张先生赔偿吴女士2.8万余元。该案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