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一:
受酷刑喊冤阎罗殿遭欺瞒转世白蹄驴
莫言
我的故事,从1950年1月1日讲起。在此之前两年多的时间里,我在阴曹地府里受尽了人间难以想象的酷刑。每次提审,我都会鸣冤叫屈。我身受酷刑而绝不改悔,挣得了一个硬汉子的名声。我知道许多鬼卒对我暗中钦佩,我也知道阎王老子对我不胜厌烦。为了让我认罪服输,他们使出了地狱酷刑中最歹毒的一招,将我扔到沸腾的油锅里,翻来覆去,像炸鸡一样炸了半个时辰,痛苦之状,难以言表。鬼卒还用叉子把我叉起来,高高举着,一步步走上通往大殿的台阶。鬼卒小心翼翼地将我安放在阎罗殿前的青石板上,跪下向阎王报告:
“大王,炸好了。”
我知道自己已经焦煳酥脆,只要轻轻一击,就会成为碎片。我听到从高高的大堂上,从那高高大堂上的辉煌烛光里,传下来阎王爷几近调侃的问话:
“西门闹,你还闹吗?”
“冤枉!”
我喷吐着腥膻的油星子喊叫:冤枉!想我西门闹,在人世间三十年,热爱劳动,勤俭持家,修桥补路,乐善好施。高密东北乡的每座庙里,都有我捐钱重塑的神像;高密东北乡的每个穷人,都吃过我施舍的善粮。我家粮囤里的每粒粮食上,都沾着我的汗水;我家钱柜里的每个钢板上,都浸透了我的心血。我是靠劳动致富,用智慧发家。我自信平生没有干过亏心事。可是——我尖厉地嘶叫着——像我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大好人,竟被他们五花大绑着,推到桥头上,枪毙了!我不服,我冤枉,我请求你们放我回去,让我去当面问问那些人,我到底犯了什么罪?
阎王与身边的判官低声交谈几句,然后一拍惊堂木,说:
“好了,西门闹,知道你是冤枉的。世界上许多人该死,但却不死;许多人不该死,偏偏死了。这是本殿也无法改变的现实。现在本殿法外开恩,放你生还。”
突然降临的大喜事,像一扇沉重的磨盘,几乎粉碎了我的身体。间王扔下一块朱红色的三角形令牌,用颇不耐烦的腔调说:
“牛头马面,送他回去吧!”
掖了令牌的那位鬼卒,搡了那个扯我胳膊的鬼卒一把,用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者教训少不更事的毛头小子的口吻说:
“你的脑子里灌水了吗?你的眼睛被秃鹫啄瞎了吗?你难道看不见他的身体已经像一根天津卫十八街的大麻花一样酥焦了吗?”
在他的教训声中,那个年轻的鬼卒翻着白眼,茫然不知所措。掖令牌的鬼卒道:
“还愣着干什么?去取驴血来啊!”
那个鬼卒拍了一下脑袋,脸上出现恍然大悟般的表情。他转身跑下大堂,顷刻间便提来一只血污斑斑的木桶。
他将木桶沉重地蹾在我的身边,使我的身体都受了震动。我嗅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腥气;一股热烘烘的腥气,仿佛还带着驴的体温。一头被杀死的驴的身体在我脑海里一闪现便消逝了。持令牌的鬼卒从桶里抓起一只用猪的鬃毛捆扎成的刷子,蘸着黏稠的、暗红的血,往我头顶上一刷。那鬼卒如一位技艺高超、动作麻利的油漆匠,一刷子紧接着一刷子,将驴血涂遍了我的全身。到最后,他提起木桶,将其中剩余的,劈头浇下来。我感到生命在体内重新又汹涌澎湃了。我感到力量和勇气又回到了身上。没用他们扶持,我便站了起来。
在两位蓝脸鬼卒挟持下,我们穿越了似乎永远都看不到尽头的幽暗隧道。
终于走出隧道,然后登上高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伸出白胖细腻与她的年龄很不相称的手,从一只肮脏的铁锅里,用乌黑的木勺子,舀了一勺洋溢着馊臭气味的黑色液体,倒在一只涂满红釉的大碗里,鬼卒端起碗递到我面前,脸上浮现着显然是不怀好意的微笑,对我说:
“喝了吧,喝了这碗汤,你就会把所有的痛苦烦恼和仇恨忘记。”
我挥手打翻了碗,对鬼卒说:
“不,我要把一切痛苦烦恼和仇恨牢记在心,否则我重返人间就失去了任何意义。”
我昂然下了高台……
我家的大门虚掩着,从门缝里能看到院子里人影绰绰,难道她们知道我要回来吗?我对鬼差说:
“二位兄弟,一路辛苦!”
我看到鬼差蓝脸上的狡猾笑容,还没来得及思考这笑容的含义,他们就抓着我的胳膊猛力往前一送。我的眼前一片昏黄,就像沉没在水里一样,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个人欢快的喊叫声:
“生下来了!”
我睁开眼睛,看到自己浑身沾着黏液,躺在一头母驴的腚后。天哪!想不到读过私塾、识字解文、堂堂的乡绅西门闹,竟成了一匹四蹄雪白、嘴巴粉嫩的小驴子。
选自《生死疲劳》(第一部——驴折腾,第一章)(有删改)
文本二:
创作于2005年的《生死疲劳》,是莫言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用莫言的话说,诺奖的评委主要是因为读完了这本书,才把这个殊荣授予了他。
《生死疲劳》讲述了一个冤死的地主西门闹,在历经了六道轮回,依次投胎为驴、牛、猪、狗、猴和一个带着先天缺憾的大头婴儿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动物们的独特视角,来体悟和审视1950到2000这几十年间,在波澜壮阔的历史浪潮下,一个叫做高密的乡村,一次又一次发生着的变迁与改革。而引发这一次次社会变革的主要内容,便是土地这个沉重却不可逾越的具体事物。通过对几代典型人物的刻画,生动地展示了中国社会所发生的汹涌澎湃的社会变革,和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执着和坚守,以及中国式农民的朴实、勤劳与坚韧。这是一部具有浓烈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巨著。然而这种独特的风格,却又带着浓烈的中国风韵味,它与传统的中国文化,特别是作者深受影响的乡土文化相融合。诸如作为本书主线的“六道轮回”,以及与此相关的诸多传说和民间故事的穿插引用,和具有浓烈地域特色的方言,都是本书的特色之一。另外,采用中国传统小说的章回体形式,更是对中国古典小说的致敬与发扬。总之,在风格上,这是一本具有中国特质的《百年孤独》。
摘自孙克艳《飘零而执着的人生之舟——读莫言<生死疲劳>有感》
文本一:
丽贝卡改掉食土的恶习后,被安排到其他孩子的房间睡觉。一天夜里,和他们睡在一起的印第安女人突然醒来,听见一种奇怪的响声在角落里时断时续,她以为有动物溜进房间,警觉起来,却发现丽贝卡坐在摇椅上吮着手指,双眼像猫眼一般在黑暗中放光。比西塔西翁心中充满恐惧和难选宿命的凄苦,她在那双眼睛里认出了威胁他们的疫病,正是这种疫病逼得她和兄弟背井离乡,永远抛下了他们古老的王国,抛下了公主与王子的尊贵身份,这就是失眠症。
天亮的时候,印第安人卡塔乌雷失去了踪影,他姐姐比西塔西翁留了下来,认定了自己的宿命:就算逃到天边,这致命的疫病也会穷追不舍尾随而至,没有人理会她的惊恐。“要是不用睡觉,那再好不过。”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说,“那样我们就有更多的时间可用,”但印第安女人向他们解释,失眠症最可怕之处不在于让人毫无倦意不能入睡,而是会不可逆转地恶化到更严重的境地:遗忘,也就是说,患者慢慢习惯了无眠的状态,就开始淡忘童年的记忆,继之以事物的名称和概念,最后是各人的身份,以至失去自我,沦为没有过往的白痴。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笑得喘不过气来,认为这不过是又一种印第安人杜撰的疾病,乌尔苏拉为防万一,还是将丽贝卡和其他孩子隔离开来。
几个星期后,比西塔西翁的恐惧似乎平息了下去。有天晚上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乌尔苏拉也醒着,问他怎么了,他回答:“我又想起了普鲁邓希奥·阿基拉尔。”他们一刻也没睡着,但到了第二天感觉疲劳尽去,便把不眠之夜抛在了脑后。午饭时候,奥雷里亚诺惊异地讲起他如何一整夜都在实验室忙着给一枚别针镀金,准备在乌尔苏拉的生日送给她,但此刻却仍然感觉良好,到了第三天,大家在该入睡的时刻还是毫无睡意,这才意识到已连续五十多个小时没有合眼,终于警觉起来。
“孩子们也都醒着。”印第安女人的话里带着宿命意味,“这病一旦进了家门,谁也逃不了。
他们果然染上了失眠症,乌尔苏拉从母亲那里学过各种草药的效用,熬制了乌头汤让所有人服下去,可他们仍然睡不着,整天醒着做梦。在这种清醒的梦幻中,他们不仅能看到自己梦中的形象,还能看到别人梦见的景象,一时间家里仿佛满是访客。丽贝卡坐在厨房角落里的摇椅上,梦见一个和自己相貌极其相似的男人,他身着白色亚麻衣裳,衬衫领口别着一粒金扣,给她带来一束玫瑰。陪伴他的还有一位女士,用纤细的手指拣出一枝玫瑰簪在她发间。乌尔苏拉知道那男人和女人是丽贝卡的父母,但一番努力辨认之后,还是确信从未与他们谋面。与此同时,由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个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的疏忽,家中出品的糖果小动物仍源源不断地在镇上出售,大人小孩都津津有味地吮咂着可口的绿色失眠小公鸡、美味的粉红失眠小鱼和柔软的黄色失眠小马,于是到了星期一凌晨整个镇子都醒着。一开始没人在意,恰恰相反,人们都因不用睡觉而兴高采烈,因为那时候马孔多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时间总不够用,他们夜以继日地工作,很快就把活儿都干完了,凌晨三点便无所事事,听着音乐钟数华尔兹的音符,那些想睡觉的人,不是因为疲倦而是出于对睡眠的怀念,试遍了各种消磨精力的方法,他们聚在一起不停地聊天,一连几个小时重复同样的笑话,整夜整夜重复这一恶性循环。
何塞·阿尔卡带奥·布恩迪亚意识到失眠症已经侵入镇子,便召集起各家家长,把自己所知的失眠症情形讲给他们听,众人决定采取措施防止灾难扩展到大泽区的其他村镇。他们把用金刚鹦鹉跟阿拉伯人接来的小铃铛从山羊脖子上摘下,放在镇子入口,供那些不顾岗哨的劝告和恳求坚持进镇的来客使用,那时节走在马孔多街道上的所有外乡人都要摇动小铃铛,好让病人知道自己是健康人。他们在镇上逗留期间禁止一切饮食,因为疫病无疑只经入口之物传播,而所有食品饮料都已沾染失眠症,这项举措成功地将疫病控制在村镇之内,隔离卓有成效,后来人们就将紧急情况视为常态,生活恢复秩序,工作照常进行,没人再为睡眠这一无用的习惯担忧。
(摘编自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文本二:
我是在加勒比出生长大的,我熟悉那里的每一个国家,每一个岛屿,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产生了自叹力不从心的感觉,总感到在自己所构思的和能够写出来的东西中,从未有一件事是比现实更令人惊奇的,我力所能及的只是用诗的手法移植现实。在我写作的任何一本书里。没有一处描述是缺乏事实根据的。
(摘编自加西亚·马尔克斯《再谈文学与现实》)
文本三
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场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至今在我们中间,还有着他忘症,只要事过境迁,谁也不会清楚地记得香蕉工人横遭屠杀的惨案,谁也不会再想起奥雷良诺上校。
(摘编自加西亚·马尔克斯《两百年的孤独》)
等信的马尔克斯
申赋渔
马尔克斯又到楼下的门房去问,有没有他的信。没有。他给所有的朋友都写了信,没有一个人回他。他打开床头的抽屉,里面已经没有一分钱。
1956年,他被派往欧洲后,他供职的哥伦比亚《观察家报》被查封了,报社已经不可能寄钱给他。马尔克斯缩在“三个公学旅馆”的阁楼上,他交不出房租,也没钱吃饭。
60年之后,我来寻访马尔克斯困守的这个小旅馆。小旅馆在索邦大学旁边一条叫“Cujas”的路上。门边的墙上挂着一个马尔克斯的小雕像。旅馆里的小厅里有一个书架,上面放着法语和西班牙语的马尔克斯的书。1957年,马尔克斯在这里写出了《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
他说这是他写得最好的小说。
马尔克斯的这句话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因为不是没有人给上校写信,而是没有人给他——29岁的马尔克斯写信,确切地说,是没有人给他寄钱。马尔克斯已经饿得没办法了。他到处收集旧报纸和空酒瓶去换钱,或者去捡法国人不吃的肉骨头、猪下水,回来煮一煮。即便这样,他还得写作。因为写作才是希望。
他在写他的外公,那个每周去邮局等信的上校。他小时候是跟外公外婆过的。对于外公这个古怪的行为,他一直当成一个笑话。当他拿起笔的时候,他是想写一个喜剧的。可是在巴黎,在他天天等朋友们的救济的时候,他把喜剧写成了痛彻肺腑的悲剧。
马尔克斯把小说写成的时候,已经是1957年。他改了九遍。因为除了改小说,也做不了其他事。他写得累了,饿了,就会下楼,到旁边的卢森堡公园里去转一转。公园很近,离这里只有几百米。
我从他的小旅馆出来,往右拐到圣米歇尔大道。沿着街再往左走几步,就看到了卢森堡公园。就在这短短的街道上,在1957年,在一个下着雨的春日,一位穿着破旧的牛仔裤、格子衬衫,戴一顶棒球帽的老人,生气蓬勃地走在旧书摊和索邦大学的学生当中。马尔克斯在街道的对面看到了一个人,认出了那个人,他用双手圈在嘴上激动地朝他大喊:“大——大——大师!”那人回过头,朝他挥挥手,回应到:“再见,朋友。”这个人是海明威。30多年前,他和马尔克斯一样,在卢森堡公园用散步来抵挡饥饿。这是他们唯一的一次相遇。
我站在这些曾经为潦倒的海明威和马尔克斯遮蔽风雨的梧桐树下,突然间,仿佛洞悉了命运的秘密。马尔克斯在他的小阁楼上,几乎研读了海明威所有作品,用他的“冰山理论”,写出了《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就在此刻,海明威竟然真的从他的眼前走过了。马尔克斯的激动,并不只是景仰,而是觉得他从他的手里接过了什么。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海明威的时代结束了,另一个时代开始了——虽然人们意识到这一切,还要再等十年,等马尔克斯写出《百年孤独》。
在小说里,上校已经卖掉家里所有能卖的东西,妻子怕别人知道家里已经揭不开锅,放了石头在锅里煮。可是上校仍然不肯把那只斗鸡卖掉。他要等斗鸡上场比赛,他认为斗鸡一定能赢。
“那这些天我们吃什么?”妻子一把揪住上校的汗衫领子,使劲地摇晃,“你说,吃什么?”上校活了75岁——用他一生中分分秒秒积累起来的75岁——才到了这个关头。他自觉心灵清透,坦坦荡荡,什么事也难不住他。他说:“吃屎。”那只宁可饿死也不肯卖的鸡,就是马尔克斯的文学梦。
离开巴黎二十多年后,马尔克斯重新回到他曾经居住的小旅馆。当年走的时候,他身无分文,付不了房租,好心的房东没有难为他,只是祝他好运。现在,他刚刚获了诺贝尔奖,就专门来还这笔房租和多年的利息。可是,房东已经不在了,房东夫人还在。房东夫人流了泪。因为他是唯一记得来还房租的人。她没有收他的钱,她说:“就算我们为世界文学尽一份力吧。”
(摘自《高中生》2018年31期)
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
【哥伦比亚】马尔克斯
海面上渐渐漂过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先发现的孩子们炫耀说那是一艘敌船。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发现那件漂浮物上没有挂旗帜,也没有桅杆,于是又认为是一条鲸鱼。一直到它漂到岸边,他们从它身上取下那些黑乎乎的马尾藻、水母和遇难船只的碎片后,才发现是一个淹死的人。
孩子们跟这个尸体玩了整整一下午,他们在沙滩上把他埋好,然后再挖出来,后来被大人看见了,便给村子里报了信。村子里男人抬尸的时候,人们发现这具尸体比所有的死人都庞大,都沉重,重得像一匹马,男人们互相议论着,可能是因为他在水里泡得时间太长了,水都浸到了骨头里。当天夜里,女人们用芦絮擦掉死人身上的污泥,她们发现这死者曾是一个很傲慢的人,因为他的脸上没有其他那些在海上淹死的人那种孤独的表情。最后直到她们给他完全擦洗干净了,才发现他是那么漂亮,于是都惊讶地憋住了呼吸。他不仅是她们从没见过的那种最高大、最强健而又最具有男性美的人,而且是连在想象中都不曾见过的男人。
村子里找不到一张那么大的床来停放他。女人们把村子里身材最高的男人在节日里穿的裤子拿来也穿不进,最肥大的衬衣他也嫌窄,最大的鞋子还是小。女人们都为这短小的服装和他的美不相称而感到难过,于是她们决定用一大块帆布和一件新娘子的粗线衬衫给他做衣服,以保持他死后的尊严。女人们幻想:如果那漂亮的男人住在这个村子里,他的女人一定是最幸福的。她们暗自拿他跟自己的男人比,内心里都在咒骂自己的男人,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污秽而又没有本事的人。这时她们当中最老的一个叹口气说道:“他长得多么像埃斯特温。”
那些给他穿衣服、梳头、剪指甲和修胡子的女人,在把他放倒在地上时都抑制不住难受的心情。当她们用一块手帕为他盖脸,免得阳光打扰他时,见到他是那样永远地安息了,像所有的男人一样,无法抗拒这自然规律的安排,都止不住流下了眼泪。先是她们当中最年轻的一个女人开始抽泣,其他人强忍着,只是悲伤地叹着气,可到后来,越来越想哭,因为这个被淹死的人越发使她们回想起埃斯特温,这位世界上最无人帮助的可怜人,他是那么温柔而又助人为乐。
她们在痛哭之余都感到了一种莫名的空虚。
“神圣的上帝,他是我们的。”她们哭泣着说。
男人们认为这些言过其实的话只不过是女人的轻浮。他们只想立即处理掉这个额外的累赘。一个女人走过去取掉盖在死者脸上的手帕,这下连男人们也都惊呆了——是埃斯特温。
人们为他举行了最隆重的葬礼。有些妇女去邻村找花,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些妇女听,她们不相信,也跟来看看。当她们见到那死者后,就又去弄来更多的鲜花,人和花越来越多,挤得几乎无法走路。
在把那具尸体抛下深渊以前的片刻间,所有的人都憋住呼吸。他们不需要相互去看,就知道彼此都不是完美的,永远也不可能是完美的。真遗憾,这个漂亮的傻瓜死了。他们将在房前墙上涂上明快的色彩,借以永远纪念埃斯特温。他们还将凿开岩层,在石头地上挖出水源来,在悬崖峭壁上栽种鲜花,为了在将来每年的春天,让那些大船上的旅客被这海上花园的芳香召唤。连船长也下到甲板上,身穿节日的服装,胸前挎着望远镜,佩戴着金星肩章和一排战争中得的奖章,指着这坐落在加勒比海地平线上满是玫瑰花的海角,用十四种语言说道:“你们看那儿,如今风儿是那样平静,太阳是那么明亮,连那些向日葵都不知道此刻该朝哪边转。是的,那儿就是埃斯特温的村子。”
(有删改)
世界上最漂亮的溺水者
(哥伦比亚)马尔克斯
海面上渐渐漂过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先发现的孩子们炫耀说那是一艘敌船。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发现那件漂浮物上没有挂旗帜,也没有桅杆,于是又认为是一条鲸鱼。一直到它漂到岸边,他们从它身上取下那些黑乎乎的马尾藻、水母和遇难船只的碎片后,才发现是一个淹死的人。
孩子们跟这个尸体玩了整整一下午,他们在沙滩上把他埋好,然后再挖出来,后来被大人看见了,便给村子里报了信。村子里男人抬尸的时候,人们发现这具尸体比所有的死人都庞大,都沉重,重得像一匹马,男人们互相议论着,可能是因为他在水里泡得时间太长了,水都浸到了骨头里的缘故。当天夜里,女人们用芦絮擦掉死人身上的污泥,她们发现这死者曾是一个很傲慢的人,因为他的脸上没有其他那些在海上淹死的人那种孤独的表情。最后直到她们给他完全擦洗干净了,才发现他是那么漂亮,于是都惊讶地憋住了呼吸。他不仅是她们从没见过的那种最高大,最强健而又最具有男性美的人,而且是连在想象中都不曾见过的男人。
村子里找不到一张那么大的床来停放他。女人们把村子里身材最高的男人在节日里穿的裤子拿来也穿不进,最肥大的衬衣他也嫌窄,最大的鞋子还是小。女人们都为这短小的服装和他的美不相称而感到难过,于是她们决定用大块帆布和一件新娘子的粗线衬衫给他做衣服,以保持他死后的尊严。女人们幻想如果那漂亮的男人住在这个村子里,他的女人一定是最幸福的。她们暗自拿他跟自己的男人比,内心里都在咒骂自己的男人,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污秽而又没有本事的人。这时她们当中最老的一个叹口气说道:“他长得多么像埃斯特温。”
那些给他穿衣服、梳头、剪指甲和修胡子的女人,在把他放倒在地上时都抑制不住难受的心情。当她们用块手帕为他盖脸,免得阳光打扰他时,见到他是那样永远的安息了,像所有的男人一样,无法抗拒这自然规律的安排,都止不住流下了眼泪。先是她们当中最年轻的一个女人开始抽泣,其他人强忍着,只是悲伤地叹着气,可到后来,越来越想哭,因为这个被淹死的人越发使她们回想起埃斯特温,这位世界上最无人帮助的可怜人,他是那么温柔,而又助人为乐。
她们在痛哭之余都感到了一种莫名的空虚。
“神圣的上帝,他是我们的。”她们哭泣着说。
男人们认为这些言过其实的话只不过是女人的轻浮。他们只想立即处理掉这个额外的累赘。一个女人走过去取掉盖在死者脸上的手帕,这下连男人们也都惊呆了。是埃斯特温。
人们为他举行了最隆重的葬礼。有些妇女去邻村找花,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些妇女听,她们不相信,也跟来看看。当她们见到那死者后,就又去弄来更多的鲜花,人和花越来越多,挤得几乎无法走路。
在把那具尸体抛下深渊以前的片刻间,所有的人都憋住呼吸。他们不需要相互去看,就知道彼此都不是完美的,永远也不可能是完美的。真遗憾,这个漂亮的傻瓜死了。他们将在房前墙上涂上明快的色彩,借以永远纪念埃斯特温。他们还将凿开岩层,在石头地上挖出水源来,在悬崖峭壁上栽种鲜花,为了在将来每年的春天,让那些大船上的旅客被这海上花园的芳香所召唤。连船长也下到甲板上,身穿节日的服装,胸前挎着望远镜,佩戴着金星肩章和一排战争中得的奖章,指着这坐落在加勒比海地平线上满是玫瑰花的海角,用十四种语言说道:“你们看那儿,如今风儿是那样平静,太阳是那么明亮。连那些向日葵都不知道此刻该朝哪边转。是的,那儿就是埃斯特温的村子。”
他们果然染上了失眠症。乌尔苏拉从母亲那里学过各种草药的效用,熬制了乌头汤让所有人服下去,可他们仍然睡不着,整天醒着做梦。在这种清醒的梦幻中,他们不仅能看到自己梦中的形象,还能看到别人梦见的景象,一时间家里仿佛满是访客。丽贝卡坐在厨房角落里的摇椅上,梦见一个和自己相貌极其相似的男人,他身着白色亚麻衣裳,衬衫领口别着一粒金扣,给她带来一束玫瑰。陪伴他的还有一位女士,用纤细的手指拣出一枝玫瑰簪在她发间。乌尔苏拉知道那男人和女人是丽贝卡的父母,但一番努力辨认之后,还是确信从未与他们谋面。与此同时,由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个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的疏忽,家中出品的糖果小动物仍源源不断地在镇上出售。大人小孩都津津有味地吮咂着可口的绿色失眠小公鸡、美味的粉红失眠小鱼和柔软的黄色失眠小马,于是到了星期一凌晨整个镇子都醒着。一开始没人在意。恰恰相反,人们都因不用睡觉而兴高采烈,因为那时候马孔多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时间总不够用。他们夜以继日地工作,很快就把活儿都干完了,凌晨3点便无所事事,听着音乐钟数华尔兹的音符。那些想睡觉的人,不是因为疲倦而是出于对睡眠的怀念,试遍了各种消磨精力的方法。他们聚在一起不停地聊天,一连几个小时重复同样的笑话,整夜整夜重复这一恶性循环。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意识到失眠症已经侵入镇子,便召集起各家家长,把自己所知的失眠症情形讲给他们听。众人决定采取措施防止灾难扩展到大泽区的其他村镇。他们把用金刚鹦鹉跟阿拉伯人换来的小铃铛从山羊脖子上摘下,放在镇子入口,供那些不顾岗哨的劝告和恳求坚持进镇的来客使用。那时节走在马孔多街道上的所有外乡人都要摇动小铃铛,好让病人知道自己是健康人。他们在镇上逗留期间禁止一切饮食,因为疫病无疑只经入口之物传播,而所有食品饮料都已沾染失眠症。这项举措成功地将疫病控制在村镇之内。隔离卓有成效,后来人们就将紧急情况视为常态。生活恢复秩序,工作照常进行,没人再为睡眠这一无用的习惯担忧。
还是奥雷里亚诺想出了办法,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帮助人们抵御失忆。这发现本出于偶然。他属于第一批病人,已是老练的失眠者,并借此掌握了高超的金银器工艺。一天他在寻找用来捶打金属箔片的小铁砧时,却想不起它的名称。父亲告诉他:“砧子。”奥雷里亚诺把名称写在纸上,用树胶贴在小铁砧底部:砧子。这样,他相信今后就不会再忘记。当时他还没想到这便是失忆开始的症状,因为那东西的名称本不好记。没过几天,他发现自己对实验室里几乎所有器物都叫不出名来。于是他依次注明,这样只需看一下标签就可以辨认。当父亲不安地告诉他自己童年最深刻的记忆都已消失时,奥雷里亚诺向他传授了这一方法。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先在家中实行,而后推广到全镇。他用小刷子蘸上墨水给每样东西注明名称:桌子,椅子,钟,门,墙,床,平锅。他又到畜栏为动物和植物标上名称:奶牛,山羊,猪,母鸡,木薯,海芋,香蕉。随着对失忆各种可能症状的研究不断深入,他意识到终会有那么一天,人们即使能通过标签认出每样事物,仍会记不起它的功用。于是他又逐一详加解释。奶牛颈后所挂的名牌便是一个极好的例子,体现出马孔多居民与失忆斗争的决心:这是奶牛,每天早晨都应挤奶,可得牛奶。牛奶应煮沸后和咖啡混合,可得牛奶咖啡。就这样,人们继续在捉摸不定的现实中生活,只是一旦标签文字的意义也被遗忘,这般靠词语暂时维系的现实终将一去不返。
果然,到了星期天,丽贝卡来了。此时她只有十一岁。几位皮草商人带着她从马纳鸟雷辛苦跋涉而来,受人之托将她连同一封信送到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却又说不清楚托付他们的人究竟是谁。她的所有行李包括一个小衣箱、一把绘有彩色小花的小摇椅和一个帆布口袋,袋里装着她父母的骨殖,一刻不停地发出咯啦咯啦的响声。那封带给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信中充满温情的话语,可见纵然岁月蹉跎天各方,写信人依然对他深情不改,并且出于基本的人道精神将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儿送来这里。孩子算乌尔苏拉的远房表妹,因而也是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亲人,尽管关系上要更远些。她是难忘的挚友尼卡诺尔·乌略亚和他可敬的妻子丽贝卡·蒙铁尔的女儿,愿他们安息,一并送来他们的骨殖,盼以礼安葬云云。信中提到的名字和末尾的签名都清晰可辨,然而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尔苏拉都不记得有这些亲戚,也从不认识叫这个名字的写信人,更不用提还是在遥远的马纳乌雷。从女孩那里也无法获得更多信息。从来到的那一刻起她就一直坐在摇椅上吮手指,一双受惊的大眼睛打量着所有人,不曾流露出能听懂别人提问的迹象。她穿着已显破旧的黑色斜纹布衣裳,脚上是漆皮脱落的短靴。头发拢到耳后,用黑带子束住两个发髻。披肩上的图案沁染汗渍已无法辨认,一颗食肉动物的犬牙配上铜托系在右手腕上当作抵抗“邪眼”的护身符。青绿色的皮肤,圆滚紧绷如一面鼓的肚子,都显示出她体弱多病、忍饥挨饿的历史甚至要比自身的年龄更久远,然而食物端上来的时候她却任凭盘子搁在腿上尝也不尝。大家几乎要相信她是个聋哑儿,直到印第安人用他们的语言问她要不要喝点儿水的时候,她才眼神一动仿佛认出了他们,点了点头。
这一段从哪些角度介绍丽贝卡?如此介绍有何作用?(《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
陈众议
马尔克斯走了。然而,只要我们还记得他的名字,就会不断地询问:他留下了什么?他留下的当然是作品,但又不仅仅是作品。
《百年孤独》上市不足一周,马尔克斯走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头,忽然听到有人像发现了奇迹似的大声嚷嚷起来:“瞧,他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书刚上市就被人认出自己,那天,马尔克斯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于是,马尔克斯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孤独的人之一,各种文化出版机构争相邀请。同时,他又矛盾地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之一,只有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懂得;做个凡人是多么幸福!从此往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的关注之下,他将不得安宁。人们怀着各自的目的,毫不客气地侵占他的时间,把他变成了歌星一样的公众人物。
这样的情况在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又一次达到高潮。面对各色不速之客,马尔克斯不得不“退避三舍”。1983年初至1985年中,他离群索居,在卡塔赫纳一个面向大海的书房里,按照自己惯常的时间表工作:从周一到周六,从早晨8点到下午3点。如果因为某些情况而被迫中断当天的工作,他总设法在第二天予以弥补。一分灵感,九分汗水;持之以恒,锲而不合,这正是马尔克斯成功的秘诀。
马尔克斯热情谦和、平易近人,是难得的古道热肠。他与巴尔加斯·略萨(20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拉美文豪)的“恩怨情仇”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他从未在略萨走向诺贝尔文学奖的道路上使绊。2007年,适逢《百年孤独》诞生40周年,他主动向略萨示好,请后者为新版《百年孤独》作序。
20世纪50年代,他曾流亡巴黎,寄居在一家小客栈的阁楼中。当时他穷困潦倒,不仅付不起房租,就连一日三餐也无法保证。后来,当他不得不离开巴黎、流亡墨西哥时,房东放了他一马。万万没想到,这个一文不名的穷书生30年后会带着一大沓钱专门回来补交房租。当时,房东已经过世,房东太太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马尔克斯这个“唯一记得来补交房租的人”,并说她不想也不能收这个钱,因为她被来者的诚信感动,同时也要替天上有知的丈夫做一件大事:对世界文学尽一份力!
1982年,他辗转联系上心仪已久的嘉宝。嘉宝是电影史上的“默片女皇”,他青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已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孤独老妪。马尔克斯的造访使她喜出望外,他们促膝长谈。见马尔克斯不断用手揉他的眼睛,嘉宝便戴上老花镜,取来放大镜,为他“诊治”。原来是一根睫毛掉进眼睛里了。
马尔克斯从文60余年,屈指算来,创作了十几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和各色脚本、随笔、评论及新闻稿若干。这么一个作家,从地球的另一端旋风般进入中国,不仅风靡一时,而且落地生根。这不可谓不魔幻。20世纪80年代,中国读者对马尔克斯没有理解得那么深,他们更关注他作品的形式,比如结构、技巧。直到90年代,人们才开始注意到拉美文学更为本质和深层次的精神诉求:《百年孤独》及其所代表的拉美文学在借鉴西方现代文学形式技巧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民族大道;没有放弃替一个民族,甚至整个美洲大陆代言的责任感、使命感。这种使命感触动了中国作家。受马尔克斯和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影响的中国作家何止莫言、阎连科或阿来、陈忠实,其中尤以“寻根派”为甚。
然而,当终于有中国出版方斥百万美元巨资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版权时,它同时也成了中国不少年轻人“死活读不下去的作品”。年轻读者正渐行渐远,他们不再关注马尔克斯及其所代表的伟大的文学传统。除了《百年孤独》,其实马尔克斯的其他作品,甚至中短篇小说也乏人问津。
斯人已矣。文学的伟大传统呢,如今安在?作家的丰富遗产呢,也许只是聊作谈资,偶尔被人一提罢了。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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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文中称“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在波哥大大学攻读法律期间开始文学创作。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2014年4月,病逝于墨西哥城,享年87岁。
(摘编自“百度百科”)
②略萨与马尔克斯可以说是一生的朋友和敌人。早年略萨与马尔克斯是亲密无间的好友,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两人开始决裂,决裂的原因也一直被认为很诡异。1976年马尔克斯到墨西哥参加电影首映时巧遇略萨,马尔克斯上前打招呼,略萨一记老拳将马尔克斯打倒在地。2007年,两人和好。
(摘编自《马尔克斯与略萨反目之谜》)
在某些时刻,我们都会感到“孤独”。但对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孤独的感觉取决于我们的状态以及如何看待它。大多数经历孤独的人,只要改变心态,就能改变感到孤独的状态。研究人员也提到过一些“长期孤独”人群,他们在一生中经历了沉重的孤独,即便所处的环境或人际关系发生变化也无法改变他们孤独的感觉。
研究表明,孤独会导致抑郁,而从小感到孤独的人长大后更有可能成为孤独(或抑郁)的人。2009年,英国开展了一项针对300名5~13岁儿童的研究,他们发现,孤独的儿童在青少年时期更有可能陷入抑郁,发生睡眠障碍,甚至影响学业。这项研究中的一些儿童与父母关系疏远,另一部分则与同龄人关系冷淡。比利时鲁汶大学心理学家马利斯·马埃斯的研究显示,只有那些与其他孩子在一起时感到孤独的儿童,才更有可能害羞,被欺负以及变得抑郁。
大学生人群中也存在相同的情况。孤独的学生有了知心好友后,会和所有人的表现一样。也有一种观点认为,不信任他人是产生孤独感,或让这种感觉持续存在的原因。有调查表明,有孤独感的儿童与青少年都不太信任别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孤独感也越来越强烈。
(有删改)
从全文看,你认为如何才能摆脱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