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人通过祭祀表达对黄河的敬畏。据甲骨卜辞记载,殷人每年多次举行黄河祭祀,以求雨、求丰年等。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的诸侯也常常祭祀黄河,以结盟、立誓或祈求战争胜利等。
材料二
1903年 |
邹容在《革命军》中写道:“沿万里长城,登昆仑,游扬子江上下,溯黄河,竖独立之旗,撞自由之钟。” |
1910年 |
革命派《民声》杂志发表组诗《爱之歌》,其中《黄河》篇写道:“吾族受此河流赐,产出一部民族志。” |
1923年 |
李大钊在《艰难的国运与雄健的国民》中写道:“扬子江、黄河可以代表我们的民族精神。” |
1937年 |
国共两党代表在黄河边同祭黄帝,毛泽东亲撰祭文,“胄衍祀绵,岳峨河浩”“民族阵线,救国良方”。 |
1938年 |
《民族诗坛》发表诗歌《黄河》,诗中写道:“黄河!你这中华国族的母亲,现在你再也不能安睡,东方吹动了号角,杀声震变了天地。” |
1939年 |
《黄河大合唱》在延安首演,“保卫黄河、保卫华北、保卫全中国”的歌声激起热烈反响,迅速传唱到各根据地和抗日前线。 |
材料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在周游列国遭遇困境的情况下,仍“讲诵弦歌不衰”。孔子曾向鲁国、齐国的音乐大师学习,并有深刻的领悟力和高超的演奏技巧。史载,孔子整理的《诗》305篇,“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孔子强调“正音”“雅乐”,反对靡靡之音,他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又说:“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在孔子看来,“乐教”不仅仅是声乐、器乐、歌舞等形式,而且是育人才、齐风俗,实现政治与社会理想的重要途径。“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据《史记》等
材料一:
人物 |
政治主张 |
孔子 |
“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
老子 |
“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 |
韩非 |
“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 |
——引自《论语》《老子》韩非子》
材料二:“贞观之治”成绩的取得,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国这一政治路线的成功。以往谈及贞观之治,只是一味强调唐太宗、魏徵等人的自觉,常常忽略中国制度的重要背景。魏徵从贞观七年开始担任门下省的长官,直至贞观十七年去世,都是门下省的负责人。唐太宗与魏徵的关系,与三省制关系密切,而三省制的运行机制,更值得重视。唐朝也被称为“律令国家”,因为它把中国自汉魏以来的传统律法、律令做了一番非常完善的总结和提炼,形成了律令制度……《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如日本、朝鲜、越南等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摘编自荣新江等《唐:中国历史的黄金时代》
材料三: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摘编自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