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 | 主要允售商品 | 禁售商品 |
宋 | 茶、粮米、钟织品、漆器、金银器、外洋船货等,茶、米,麦为大宗 | 耕牛、兵器、书籍 |
金 | 珍珠、人参、羊、猪、药材等,羊为大宗 | 马匹、兵器 |
材料:秦汉时期,我国便已存在“富商大贾,周流天下”的情况。然而当时进入长途流通领域的,只有金银珠宝之类体轻价昂的商品,粮食等大宗货物的贸易往往仅限于其产地及附近区域进行。虽然历代政府也通过漕运调运粮食,但一般商人则不敢问津。因此,长期以来便形成一条不成文的货物转运原则:“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
北宋时期形成了以开封为中心的漕运(网)把东京、江淮、关中等经济发达地区紧密联系起来。伴随这些条件的成熟和形势的变化,商贾们置流行数百年的“千里不贩籴”的原则于不顾,争先恐后地挤上长途贩粮的征途,这是北宋以前几乎没有出现过的情况。
——摘编自王兴文《北宋漕运与商品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