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据《尚书·盘庚中》记载:“贝者,水虫,古人取其甲以为货,如今之用钱然。”
材料二: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新唐书·食货志》
材料三:白银在宋代已具有货币的各项职能,到了明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的流通更加广泛。1436年解除银禁,白银的流通便公开化,且更普遍,朝野上下都使用白银,白银取得了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两种基本职能,成了正式通货。到嘉靖年间(1522—1566年)政府又规定了白银同钱的比价,还规定大数用银,小数用钱,白银遂取得法定通货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