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清康熙时解除海禁,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设立四处海关,管理对外贸易。海关设置后即制定税则,不分进出口,往来贸易统一征税,包括正税和杂税,税率总计10% 左右。乾隆时期对浙海关税率提高两倍,试图“寓禁于征”,但效果不显著,之后实行粤海关一口通商。
——摘编自韦庆远、叶显恩主编《清代全史》等
材料二 1843 年,《五口通商章程及海关税则》规定,进出口货物按值百抽五交纳关税。根据这个税则,一些主要进口货物的税率较原来粤海关实征的税率大幅降低,出口税率一般也比过去降低。此后,列强利用协定关税权,一再压低中国进口税率,使其长期低于出口税率。
——摘编自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等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海关税率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