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中的法律条文 | 涉及内容归类 |
第44-47条、第78-88条、第268-272条、第276-277条 | 租货 |
第273条、第274条、第275条 | 雇佣 |
第35-41条、第71条、第278条、第279条、第281条 | 购买、交换 |
第89-96条、第117-119条 | 借贷 |
材料一:伯里克利说:雅典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因贫穷而在政治湮没无闻”。
材料二: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各个等级之间高低贵贱有别,下一等级人的人没资格从事高等级人的职业,不同等级的人不得通婚。
材料三:封君封臣制是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替代品。这一制度使得社会连成一个整体,有了某种秩序,从上到下形成了所谓责任的“链条”。由于有效忠关系、经济关系,封君和封臣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虽然会造成权力的分散,但确实给地方带来了安定,形成了一个很有序的社会。
材料四:中世纪早期,农奴制度促进了西欧主要农业组织形式——采邑的发展,采邑是大型庄园,包括土地、草场等,以及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在西欧,庄园为领主提供日常消费的面粉、奶酪、火腿、蔬菜等食物,也为领主提供衣物、鞋帽等。庄园有铁匠、金银匠、皮鞋匠、面包师等各色工匠制造不同的物品。
材料一:奴隶打自由民的嘴巴或不承认自己的主人,要处以割耳之刑。倘理发师未告知奴隶之主人而划去非其奴隶的奴隶标识者,则此理发师应断指。法典中还有许多关于租赁、雇佣、交换、借贷等方面的规定。
材料二:公元前451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提议下,罗马政府制定法律公布于罗马广场。《十二铜表法》规定:债权人有权将不能如期还债的债务人送交法庭、戴枷拘禁、出卖为奴,甚至处死;在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按照死者的遗嘱处理财产继承问题:在既没有继承人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父系近亲成员继承财产。
《十二铜表法》在罗马广场上颁布
材料三:查士丁尼认为旧有法律文献过于庞杂,必须整理完善,才能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为此他命人编修新的法律文献,编成《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理概要》和《新法典》4部法律文献,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罗马民法大全》奠定了后世西方大陆法系的基石,对欧洲许多国家的法律产生了巨大影响。
图一:《十二铜表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公元前451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提议下,罗马政府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增编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这就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它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图二:罗马法庭由原告、被告、法官、律师等组成。诉讼程序主要有传唤、审判、上诉和判决。如果被告对下级法官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官提出上诉。
图三:528年,东罗马帝国的皇帝查士丁尼,命人将以往历届皇帝所颁布的法令删除矛盾和不合时宜的地方,按时间顺序汇编成册,名为《查士丁尼法典》。后来,又陆续编订了3部法典,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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