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依据法律,某交警部门联合电脑公司开发了“刷脸”软件,通过视频检测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滚动播放并曝光所有违法者的个人信息。经过阶段性的整治,行人闯红灯现象明显减少。
材料二:2017年9月,黄岩区人民法院宣判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罪犯何某通过多种渠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50多万条,出售给陈某、牛某等人获利。 何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