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年份 | 公粮征收量(石) | 每亩平均负担量 | 每人平均负担量 |
1941 | 201 617 | 1.66 升 | 一 |
1942 | 165 369 | 1.33 升 | 1.22斗 |
1943 | 184 123 | 1.38 升 | 1.30斗 |
1944 | 160 000 | 1.20升 | 1.10斗 |
1945 | 124 000 | 0.87 升 | 0.77斗 |
表2
1 | 集团成员以东亚地区各国为主,不包括美国与大洋洲国家 |
2 | 此集团目标同关贸总协定原则保持一致 |
3 | 加强东亚国家在乌拉圭回合范围内对其他国家集团的抗衡力量 |
4 | 将对“亚太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的功能起补充及促进作用 |
5 | 促进(太平洋区域内的)各国间贸易与投资的协调组织 |
材料一
从西周到西汉,礼制以室中西南隅为尊长所居、祭仪以东向为尊,故都城布局采用坐西朝东的方式;东汉以后,天子祭天之礼成为大典,定制在国都南郊举行,兼须配合举行盛大的元旦朝贺之需要,都城布局遂一变而成为坐北朝南;到隋唐时代,为了“适应规模越来越大的元旦大朝会的需要”,又设计了以都城中北部的宫城为主体的、对称的中轴线布局。 都城布局又影响到州县治所城市的布局。在唐代州(府、军)治所城市普遍实行子城制度,“子城为一州政治核心,政府、廨舍、监狱皆设其间”,其次州、县普遍置立社稷坛。
——摘编自鲁西奇、马剑《空间与权力:中国古代城市形态与空间结构的政治文化内涵》材料二
1466 年,意大利建筑家劳拉纳与他人合作完成新宫殿的设计后,又为乌尔比诺公爵府设计了最初的图纸。在原来的基础上,劳拉纳设计了新的宅邸,在其中心设置当时盛行的庭院,使之成为文艺复兴建筑的典范。 劳拉纳提出圆形已经不适应时代,要用菱形或者矩形规
划城市,城市的主广场应当是商业中心,也是政治、宗教、经济、表征中心。 总之,领主广场、大教堂、凉廊、军营、监狱和其他公共建筑等,构成市民生活的支点,应当清除没有秩序的、嘈杂的、有害的活动,街道应该分层次,适应不同的职能需要。
——摘编自朱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理想城市”及其兴起背景》
材料三
天津开埠后,其租界面积相当于旧城区的8倍。此前中国的城市发展通常因政治和军事展开,中心地区多以官府衙门、庙宇和祭坛为中心。 近代城市的空间布局明显呈现出了商业化的特点。 此外,城市空间出现新城区、旧城区和棚户区(贫民窟)并存的现象,三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的城市问题,给城市的市政治理带来了巨大挑战。 例如,在19世纪末,北方工业中心天津的社会治安一片混乱,天津衙门根本无力控制住局面。 而上海的社会问题则更为尖锐,各种帮会组织在上海滩风起云涌。
——摘编自顾强、章钊铭《从城市化到城市治理:晚清时期城市发展的历史逻辑》材料四
改革开放后,国家发布了一系列规划,推动城市空间高效合理的开发。 政府将城市区分为不同级别:国家级中心、区域中心等,试图用行政力量推动城市群发展。 政府放宽了外贸限制,给予经济特区以对外贸易宽松政策,并允许外资进入投资设厂。 对个别城市的计划体制、价格体制、就业体制、企业行政机制作出了一些改革,开放了一批沿海港口城市。 21世纪,中国城市化由单体城市向大都市和城市群发展,建立了城市新区,崛起了一批城市群。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城市群对经济发展功不可没。
——摘编自孙全胜《成因分析及提升路径》
材料一
中世纪时,英国的工业远落后于其他国家,因此英国君主通过向外国熟练工匠发放“保护令”的方式来加强本国制造业。 17世纪晚期,受洛克财产学说的影响,专利权逐渐被视为一种知识产权。 洛克在《政府论》中写道:“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个人对自己的人身享有所有权,除此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进行的工作是属于他自己的。”1852年,英国在专利法修改后设立了专利局;1883 年,英国颁布了《专利、设计和商标法案》,使其专利法律制度趋于成熟,并接近于现代模式。
——摘编自张南《英国工业革命对我国的启示》
材料二
1877年,李鸿章为招商局奏准,包揽沿江沿海承运各省官物的特权,进一步扩大了招商局运输货源。 开平矿务局在兴办时,李鸿章借北洋权势,批准“距唐山 10里内不准他人开采煤矿”;且规定“土窿采出之煤应尽商局(指开平矿务局)照时价收买,不准先令他商争售”。1882年,尽管上海织布局还在筹建期中,李鸿章便为它奏准专利的特权,即在 10年内不准华商“另行设局”。
——摘编自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
材料三
我国专利法颁布于1984年,在经过7年的实践之后,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专利的保护水平,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尽快与国际接轨,于1992年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WTO中的知识产权协议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中国加入 WTO指日可待,又在 1994 年 1月1日我国已正式成为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 为了和上述国际条约相衔接,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8月25 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第二次修订的专利法已于2001年7月1日生效。
——摘编自王连峰《WTO中的知识产权协议与中国专利法的修改》
材料
中国古代大一统国家区别于一般的帝国、封建王国或所谓的“早熟国家”,而具有天下性、道统性与科层性的国家性特征。 以天下为治理对象,以天命为合法性来源,以天子为最高权威的天下国家是大一统国家超越性的宏观架构。 以儒家思想谱系为主要内容的道统观念是古代的“国家学说”。 文字的统一是形塑大一统国家韧性的重要初始条件。 “书同文”的形成突破了语言文化多样性可能造成的文化藩篱,为实现跨时空交流与理解提供了初始条件。
——摘编自赵德昊《形塑国家韧性:论中国古代大一统国家的长期延续与不断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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