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 | 1915 | 1916 | 1917 | 1918 | 1919 |
篇数 | 70 | 66 | 50 | 37 | 25 |
材料一 汉承秦制,负责为皇室管理私财和生活事务的职能机构“少府”内设有“尚书”一职。汉武帝设尚书在左右办事,掌管文书奏章。汉成帝时,置尚书五人,分曹办事。东汉形成“尚书台”,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机构。曹魏设尚书五人:殿中、兵部、驾部、南部、北部。南北朝时经常“省录”,尚书令有宰相之名。
——摘编自钱玉林《中华传统文化辞典》
材料二 唐初,自隋代创立的三省六部制得到完善,中书“出命”、门下“封驳”、尚书“执行”的政务运行机制比较规范。唐玄宗及以后,唐初的政务运行机制逐渐遭到破坏。门下省因各方面的掣肘,已起不到封驳作用。贞元初年,中书舍人缺五员,德宗不给补员,如有诏敕需要拟定,命翰林院随侍自己左右的翰林学士代拟。面对“财政枯竭,国用不给”的局面,中央设立各种专使。随事设使,使得“兵部无戎帐,户部无版图”,尚书省“旧章多废”。
——摘编自吴枫《中唐时期三省制度的削弱与变化》
材料 清代更名田的前身是明代藩王、勋戚的田产。经过战火,明代“宗室故绝,而房地故在”,于是,自顺治元年起,清政府便对这部分明废藩遗产进行清查。但是这些田地正式改为“更名由”则是始于康熙八年。《清康熙实录》中有相关记载“免其变价,给予原种之人”“与民田一例纳粮”。由此可见,原属于明代藩王的被清政府掌握的土地,已经交由民众种植,并且与普通民田同等纳税,虽然由官田变为真正的民田还需要一定的过程,但是耕种“更名田”的民众并未受到更多的剥削,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摘编自陈支平《清初更名田立法考实》
材料一 1898年秋,亲眼目睹维新运动由轰轰烈烈而终至失败的蔡元培,对清政府改革失望。回到家乡后,蔡元培一方面投身于新式教育机构的创办,实现他“培养革新人才”初衷;另一方面,则是积极联络同志,组织队伍,为推翻封建专制统治积蓄力量、制造舆论。作为浙江地区最早新式学堂之一的绍兴府中西学堂在蔡元培任下,对青年学子产生很大影响。1902年,中国教育会在上海成立,蔡元培被推举为首任理事长。中国教育会是20世纪初国内很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革命团体,“它表面办理教育,暗中鼓吹革命”。
材料二 1912年2月,蔡元培发表著名的《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一文,批评清末教育宗旨中的“忠君”“尊孔”两项,主张民国教育应以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育”并举为方针。同年7月,全国临时教育会议在北京举行,讨论通过了民国教育宗旨。9月2日,教育部正式公布:“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可以看出,除世界观教育未被采纳外,蔡元培的四项主张均得到反映。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田正平《蔡元培与民初教育改革》
材料 1927年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纷纷建立,使乡村权力从地主士绅手中转移到农民手里,乡村政权的基础由地主士绅变为工农群众。乡苏维埃作为民众选举出来的乡政权机关,在其领导之下让农民直接参与行政管理,也使其在乡苏维埃代表和普通民众围绕苏维埃政府的日常事务和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由于乡苏维埃政府所拥有的广泛的社会职能,也使其影响力渗透到苏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的确满足了民众自身的权益。
——摘编自杨东《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与参与主体的近代嬗变》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材料整体或其中任意一点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