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消灭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
②极大地调动了八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③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④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
材料一:1984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办法》,提出国企可以拥有生产经营计划权等10项自主权。198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要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给经营者充分的经营自主权。198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开始,实行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按比例浮动的办法,(企业)一般上缴利税总额增长1%,职工工资总额增长0.3%~0.7%。
材料二:到1987年,建立了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达到8843家,占国企总数的77.6%。1987年,实行承包的国企完成产值2452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销售收入2797亿元,同比增长14.8%,上缴国家财政收入同比增长4.7%。80年代后半期,电视机、自行车、缝纫机等家电进入民众的生活,都是工业经济迅速发展的结果。
材料一:头遍哨子不买账,二遍哨子伸头望,三遍哨子慢慢晃。(人民公社时期流行于农村的顺口溜)
材料二:“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割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
——全国第一份分田到户协议书(节选)
材料三:“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流传于农村的顺口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