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的总量也在不断加大,部分城市在市郊露天堆放垃圾,对天气、土壤、水的环境造成污染。大量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合填埋或焚烧,产生有毒物质,威胁着居民健康,这种现象正在向农村地区漫延。
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处理的前端环节,其作用早已得到世界的公认,分类收集不仅能大幅度减少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污染,节约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更能使资源得到重复利用,有人将垃圾称为“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据保守估计,我国城市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但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难以有效推进,相关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或完全没有效果。
(摘编自《垃圾变资源!这不是魔法,而是垃圾分类》,2017年4月5日新华网)
材料二:笔者所在的小区,居民楼前三个垃圾桶分别表示出应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可是大多数居民还是把垃圾混杂在一起,一扔了之。问及原因时,有人说:“我辛辛苦苦分了类,环卫车辆却混在一起运走了,分类还有什么意义?”
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垃圾分类处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必须分配套衔接,才能高效运行。分类投放是居民的责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是政府的责任。分类投放是参与率和准确率较低,会影响垃圾分类制度的实施效果;而分类的目标和途径不十分清晰,后端分类处理不到位、不完善,又影响前端居民分类的积极性。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给出了我国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路线图。但是,这一方案即使再科学合理,如果缺乏全民动员、全民参与,也难以由蓝图变为现实。我们应当认识到,生活垃圾虽然有资源属性,但污染属性更不可忽视。不按要求扔垃圾,并不只是“把资源放错了地方”而已,实际上,那就是随意丢弃污染物、危害环境的行为。垃圾分类是我们作为“污染者”的基本责任,责无旁贷。当然,各地政府同样不能以“居民没有分类”“缺乏资金”等理由拖延、观望,应当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根据本地特点,做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同时制定完善的惩罚和奖励的政策措施。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国民素质的提升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进步,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重要的是,居民和政府快把自家的“门前雪”打扫干净吧!各负其责,各尽气力,形成合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垃圾分类前景可期。
(摘编自刘毅《垃圾分类应自扫门前雪》,2017年5月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