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的前身是“和”。“和”,甲骨文写作,,左边表示形,如同笙的样子,右边的“禾”字表示读音。“和”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符号,而是取象于笙这件和谐共鸣的乐器。“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也。”作为乐器的“笙”,通“生长”的“生”,有万物生发的意思。笙斗就像大地,簧片像种子,笙苗就像生长出来的万物。当我们演奏笙的时候,一呼一吸好似一阴一阳,与《道德经》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殊途同归。这说明了笙与道家文化“天人合一”观念的同一性。《齐物论》中讲到了“地籁”“人籁”“天籁”三位一体的和谐观念,“籁”字也是笙的名字。笙发音,气振簧鸣,气停音止,恰恰蕴藏着天地间万物欢歌的含义。
笙可以中和那些个性鲜明的民族乐器,如唢呐、二胡、琵琶等。这些乐器独奏的时候,往往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在合奏的时候,若个性过分夸张,反而让彼此间无法交融。有了笙,这种问题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因为笙的每一个音,都用两个以上的音组合起来演奏。这种多音组成的传统和声具有很宽的泛音频谱,可以补偿合奏中缺失的频段,让音乐听起来更加丰满圆融。
二胡的滑音,唢呐的嘹亮,鼓的高亢,《十面埋伏》里一把琵琶就能演绎出千军万马,这些音乐表达对于笙来说,都是望尘莫及的。笙是簧片乐器,这种发音原理决定了它的局限性。但笙奏出的音乐虽然直接但不僵硬,可以委婉但决不谄媚妖娆,这种疏朗简洁的艺术魅力,是其他乐器所无法比拟的。笙的这种音乐之美,恰恰是庙堂之气与君子之义的绝佳表现:喜不必得意忘形,悲不必哭天抢地。中国古代士大夫阶层习惯用一种有节制的优雅姿态来抒发内心的感情。这种细腻而深刻的处置,或许就是我们祖先面对无常人生的淡定和从容。
清朝人评价姜夔的词如“瘦石孤花,清笙幽磬”,唐代《游春台诗》中亦有“凤凰三十六,碧天高太清”。这里的凤凰,指的就是笙。笙声为“清”,而“清”是中国独有的美学概念。诗文要“清丽”“清奇”为人要“清雅”“清心”。18世纪时,笙传到欧洲,但在那之后产生的手风琴和口琴却没有什么清的音色。原因在于笙的结构。笙片就有了一层用五音粉做的防锈涂层,演奏时,涂层也在震动,细小的铜粉和石粉也在摩擦共振,于是产生了类似于管风琴的声响。
《周礼》中笙师原是一个官名,被誉为“五音之长”。小型民族乐队、大型民族管弦乐团,甚至“丝绸之路”乐团,大都由笙来校定音准。在为笙校音时,要进入一种极为平静的状态,观察音与音之间是否相和,簧片在呼与吸之间是否平衡,找到一种最大限度的和谐——这样一攒笙调下来,通常要几个小时。这同时是一个正心调性的过程。经过深度沟通之后,人与笙之间的距离更近,达到一种合二为一的状态。心无挂碍,人器合一,只听到那“中正平和”的笙音,带着我们深深地向往飘散到无边的天际。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笙所具有的美学精神,不但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也是中国的先民对人类文明做出的伟大贡献。
(选自2017年11月23日《人民日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