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五年来,中国传统村落锐减近92万个,并正以每天1.6个的速度持续递减。12月10日发布的《中国传统村落蓝皮书》列出传统村落保护的五大挑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过度商业开发、“空心村”现象等。
有人说,中国人往上数三代,多数来自农村,来自泥土。即使人在城市,也经常会遐想“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恬淡意境。然而现实中,为了保护古村落,却往往不得不与时间赛跑。有的村子年久失修;有的村民翻新住房,拆掉祖屋抹去壁画;有的全村外出务工,留下老人儿童;有的地方把古村落当“摇钱树”,随意搭建破坏古貌……正如著名作家冯骥才所感叹的那样:“每座古村落都是一部厚重的书,不能没等我们去认真翻阅,就让这些古村落在城镇化的大潮中消失不见。”
对于发源于农耕文化的中华文明,村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从《汉书》所言“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的自然萌生,到社会学家林耀华在《金翼》里所言“别忘了把种子埋进土里”的朴素信仰,村落承载着中华文明的物质基础、文化属性。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这里,“乡土”并不是一个贬义的概念,而是千百年来农业社会发展特点的集大成。即使是今天,城镇化成为通往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高楼大厦伸向天际之时,也离不开从历史文脉中吸纳地气。因而,保护村落、振兴乡村,就成了追索“从哪里来”的方式,也成为标记“向何处去”的注脚。
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构,需要顺势而为、水到渠成。这就意味着保护古村落,不仅要关注建筑风貌上的岁月留痕,更要聚焦村庄中人们的生活质量。贵州黎平铜关侗寨被称为“时光边缘的古村落”,当地侗族人居住的干栏式民居有着700多年历史。然而,在纳入国家保护试点后,有的村民却因木房子容易起火,不愿再建民族特色的木居。这启示我们,保护要见物,更要见人。村民固然是村落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但同时也要让他们成为村落保护的受益者。只有传统村落更加宜居,人们在这里生活质量更好,对村落的保护才有更坚实的基础。
“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是“城里人”和“村里人”共同的生活愿景,也是城镇化的目标所在。对许多一辈子种田劳作的村民来说,村子就是他们的家;对拥挤在钢筋混凝土森林中的人们而言,乡村又何尝不是精神的归宿?村落不可能也不应该一成不变,只是,这样的变化不应是衰败,而应是成长。惟其如此,才能守护好我们的乡愁,留住我们的根。
(摘编自盛玉雷《守护好乡愁才能留住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