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郑州铁路公安部门在开往上海虹桥的G370次列车上一举打掉了两个逃票团伙,抓获逃票成员11人。刘某等人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多次采用“买短乘长”、购票进站和出站“两头票”的形式来恶意逃票。此案逃票金额达到6万余元,刘某等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