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雅典城邦的任何公职人员,无论地位多高,皆不能离开公民大会而擅自决定任何政务大事。他们都处于公民大会和五百人议事会的经常监督下,若公民大会认为他有失职守,则无论其功勋威信多高,皆依法惩处,从罢官放逐直至处死。实际上所有公元前5世纪的著名政治家都受过公民大会的责罚,米利斯托克利和伯里克利亦不例外。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等《世界古代史》
材料二:古代罗马人认为,社会要受法律的支配,法应当是针对所有人的,是公正、正义的,是社会的最高权威,任何人都得依法生活,即法享有绝对的权威,即使皇帝也不例外。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幕》为蓝本的。罗马法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私人权利平等原则等都毫不例外的给后世国家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摘编自沈芝《古代罗马法的内容和影响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