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短视频行业的迅速崛起,是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中最突出的现象。伴随着行业发展的是日益突出的侵权问题。这一问题,已然引发官方的重视。国家版权局官员透露,短视频行业的版权保护特别是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突出版权问题整治,是“剑网2018″的重点之一。通过整改,短视频版权保护环境取得显著改善。
短视频产业并没有给著作权理论或制度带来本质性冲击,短视频版权保护难的症结也不在于相关理论与制度存在缺陷,而在于操作层面的难度。因为侵权短视频通常都是几分钟的内容,而且市场生命力非常短暂,价值不会太高。如釆用诉讼维权的话,成本显然太高,事实上真正进入诉讼程序来维权的也不多。所以,解决这类侵权纠纷的路径应该不是事后的司法救济。
(摘编自《法制日报》)
材料二:
截至2018年6月 视频内行业市场规模(亿元)中国网络视频用户付费比例及增长率
(数据《2018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
材料三:
传统版权保护机制具有耗时长、成本高、收益低、维权难的问题,对于网络纷争维权事件很难判定,电子取证难度系数大且过程复杂。而区块链分布式、不可篡改的属性,使其成为保护数字内容的天然屏障。据悉,原本区块链的版权保护解决方案,会通过区块链技术在文章中嵌入具有唯一性的标识“原本DNA”,嵌入“原本DNA”后,无论文章被转到微博、微信还是各个网站,都可以通过“原本DNA”进行溯源,一旦发现侵权行为,技术平台便会立即取证存证。另一方面,从作品的产生开始,版权的每一次授权、转让,都能够被恒久的记录和追踪,不仅能够优化创作者对作品的管理方式,同时也能够为各类纠纷提供准确的司法取证。
(摘编自北国网)
材料四:
在“内容为王”的发展法则下,对优质作品资源的核心控制力成为网络平台竞争的关键。而独占优质内容版权会彩响用户获取内容的便捷性,不利于内容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这一现象在网络音乐市场尤为明显。虽然国家版权局为此专门约谈了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及境内外音乐公司,促使其相互授权,大大改善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但“独家授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市场呼唤基于服务质量上的平等竞争,既让创作者获得应有的版权收益,也应保证用户对作品的平等使用权和作品本身的正常传播。
目前,注意力经济衍生出的新型业态处于发展阶段,对原创作品版权保护的程度和方法如何适应技术的发展尚在探索之中。传统版权保护机制往往无法跨平台使用,对原创作品的保护思路大多停留在“一告一赔”“一诉一罚”的阶段,既不符合著作权法鼓励传播的宗旨,也没有充分体现技术演进趋势和分享经济的内涵。原创作品的保护思路亟待升级,需要创新和完善原创作品的保护机制与利益实现形式,实现维护作品合法权利与提升传播价值的“双赢”。
(摘编自《2017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