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表达了人存在的目的性与社会性,是哲学与伦理学的重要命题。美好生活需要一方面具有世界性,是各民族国家普遍的向往、共通的命题;另一方面具有民族性、契合于一个民族独特的历史命运和在此当中形成的文化精神、文化心理。一方面具有超越性,指向了人的丰富和全面;另一方面具有现实性,要立足于当下历史阶段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基础,以现时的政治实践和社会实践为依托。
对美好生活这一人类共同的超越性追求,不同伦理学流派有不同的表达,尤其体现在古典时代哲学家的研究理路中。比如,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生命的自然目的,也是最高的善;斯多亚学派认为“按照自然生活”、按照理性生活,才能达到幸福。其共同特征是认为,幸福是与理性相一致的,理性内在于美好生活的普遍理想之中。
中国文化同样传递着对安定、幸福生活的恒久守望。《尚书·洪范》中有“五福”的记载,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表达了一种整体性的幸福观。与上述古希腊哲学家对理性强调、对求真求知的强调不同,中国文化对美好生活的描述更强调求善求美,强调幸福的整体性和完备性。比如,强调天人一体。在中国哲学里,天是万物的生命本源,也是道德观念和原则的本原。《易经》中提出天、地、人三才之道,天之道在于“始万物”,地之道在于“生万物”,人之道的作用在于“成万物”,将人与自然、人与最高道德本体的关系清楚展现出来。比如,强调德福一致。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化重视德福一致,认为道德内在于幸福之中,美好生活同时也是道德的生活,因此即便“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圣人也能“不改其乐”。同时,因为道德带有利他性,这就要求人们不能只注重个人的幸福,个人的美好生活必然融入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共同发展之中,内圣外王的个人理想“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由此趋于一致。
这些特征,构成了中国文化所表达的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40年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将这种千百年来的文化表达上升为国家发展的目标,并逐渐赋予其更加丰富、更加现代化的内涵。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概括,对美好生活的新时代定义,进一步彰显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性,体现了党对“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系统性把握,对人民获得感的全面理解,由此也彰显出了中国千百年来所形成的文化精神。改革开放40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早非难题,“美好生活的向往”便应运而生。
(摘编自刘文嘉《美好生活的中国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