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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9高二下·北海期中) 隋初,农民隐漏户口、诈老诈小的现象极为严重,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对劳动力的控制。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隋政府采取了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的措施。隋朝征收“口赋”,即人头税,要扩大财政收入,必须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户口隐漏情况进行全面的整顿。隋文帝于开皇三年(583)开始进行全国性的括户。史载:“高祖令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而又开相纠之科。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为户头,以防容隐。于是计帐进四十四万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大索貌阅之后,大臣高颖又认为长吏肆情,遂请行输籍之法。由中央确定划分户等的标准,写成定簿,并根据户等高低征派赋役。由于国家规定的赋役数量低于豪强地主对佃农的剥削量,许多原来依附豪强地主的农民纷纷脱离地主,向官府申报户口,纳税服役,甘心成为国家的编户。这样既调动了贫苦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虽然隋代农民赋役较前代有所减轻,但是纳税人口却比前代成倍激增,隋朝经济改革对国家财政的影响由此一目了然。

    ——摘编自《从改革的角度看隋朝的“国计之富”》

    1. (1) 根据材料,概括指出隋代采取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的主要内容。
    2.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隋代采取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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