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高二下·南宁月考)
“土地托管”是继“土地流转”后一种新型的农业发展模式,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委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组织,由其代为耕种管理,并先向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丰收后粮食等实物归农户,也可按照约定将粮食产量折算成现金付给农户。“土地托管”的积极意义是( )
①实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②消除农业经营风险,稳定农民收入来源
③调整生产关系,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④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
A . ①②
B . ③④
C . ②④
D . ①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