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明初,皇帝下令废除中书省,不再设丞相,原来的皇帝—中书省—六部的政治体制发生变化,出现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的格局。皇帝既是决策首脑,又是行政首脑,事无巨细须经皇帝批准,于是,皇帝设辅佐机构内阁,帮助处理奏章,但内阁票拟之后的“批红”权,一直掌握在皇帝的手中。明朝省级行政实行三司分治制度,都直接向朝廷负责,以确保中央对地方权力的有效控制。这是明朝在行政制度改革方面的成功之处,也是明朝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制度保障。
——摘编自《中华文明史》
材料二:“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