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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14分)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  美国《邦联条例》和1787年宪法内容比较表


    《邦联条例》

    1787年宪法

    立法机构组成

    一院制国会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国会

    立法机构成员的构成与产生

    每邦在国会的代表2~7人;各邦立法机构按年度指派代表。

    每州2名参议员,由各州州议会选举产生;各州选民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众议院。

    行政首脑

    合众国总统

    征税权以及征税方式

    诸邦有征收税金,向其他邦征收关税的权力。

    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征税法案应首先在众议院提出。

    批准生效

    交给诸邦的立法机构审议,如果同意,授权他们在国会的代表批准。

    经9个州制宪会议批准,即足以使本宪法在各批准州成立。

    ——摘编自(美)米尔奇斯等《美国总统制》

    1. (1)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与邦联制相比联邦制有何特点。

    2. (2)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确立联邦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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