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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王明准备将自己的数码相机卖给李晓。双方协商售价为2 800元,李晓当即预付1 000元。双方约定过10天李晓付清余款1 800元后,把数码相机拿走。不料第三天发生地震,数码相机被砸坏。李晓得知此事后要求王明归还1 000元,而王明认为数码相机已卖给了李晓,这段时间只是代管,不仅不同意退还1 000元,还要求李晓继续支付1 800元余款。

    假如王、李二人找你帮助协商解决,请你谈谈处理本案的意见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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