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陈其美,1878年出生于浙江吴兴,人们习惯称其为陈英士。1906年,陈英士赴日留学,加入中国同盟会。1911年,陈英士任同盟会中部总会庶务部长,10月武昌起义爆发,他率沪军攻入浙江杭州。1915年,袁世凯意在称帝,陈英士组织组织东南各地开展反袁活动,10月主持中华革命党上海总部,兼中华革命军东南军司令长官。1916年5月18日,陈英士在上海的寓所被暗杀。孙中山高度赞扬陈英士是“革命首功之臣”。
材料二:1912年,孙中山颁布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参议院有弹劾总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