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亚历山大二世)实行的以解放农奴为中心的资产阶级改革,是俄国统治阶级在克里米亚战争失败以后,痛定思痛,励精图治,追赶西方的重大举措,它把彼得一世、叶卡捷琳娜二世和亚历山大一世的改革推进到新的阶段,也是俄国自封建君主制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过渡的重大步骤。当代人不无理由地称亚历山大二世的改革为“大改革”。
——刘祖熙《改革与革命》
材料二 1861年2月 19 日,亚历山大二世签署了农民改革宣言和 19个法令.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农民脱离农奴依附地位的总法令》,庄严宣告度除农奴制度,具体规定了农民摆脱农奴依附关系的条件。
1864年1月1日,亚历山大二世颁布了《关于省和县地方自治机构法令》,开始了地方自治机构的改革。
1863年 6月18日,亚历山大二世批准了国务会议提交的《大学章程》,取消了教育部督学对大学的种种干预。1864年6月 14日,颁布了《关于初等国民学校条例》,其中规定允许社会团体和私人创办小学。1864年11月19日,颁布了《中学章程》。
1864年1月20日,亚历山大二世批准了新的《司法章程》。
1870年6月18日,亚历山大二世批准了《城市条例》。根据这个条例,废除等级原则,建立无等级的城市自治机关,即由选举产生的城市杜马(议会)。
1873年1月1日,亚历山大二世颁布了由陆军大臣米留京起草的《全国义务兵役条例》。根据这个条例,全国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
——刘祖熙《改革与革命》
材料三 1864年的第三项改革是制定了设立“人民”小学的法律.这类学校可以由私人或公共团体创办。在地方自治会的教育委员会的管理下,它们将提供“实用的”教育,以俄语为唯一的教学语言,即使在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另外实行中学的新体制,名义上废除了入学的阶级限制。并按照欧洲通常的办法分为“语法”学校和“现代”(以学习自然科学为主)学校。
——(英)伯里《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
材料四 根据1864年法令,内务大臣和省长有权中止“凡与法律和国家利益相抵触” 的地方自治会议通过的决议。从1866年起,政府开始通过立法限制地方自治局的活动。内务部和参政院颁布了一系列通告和“解释”,授权各省长拒绝批准他们认为“不可靠” 的地方自治局选举出来的领导人,使地方自治局的职员完全处在政府机构的控制下。
——刘祖熙《改革与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