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国民之交敝也,自苛政始。苛政兴,足以病因瘁民,而尚未足以亡……惟是苛政之兴,众论不许,而主张之者,理不胜而求赢于势,急引与己同者以为援,群小乃起而应之……”
“是安石之法,未足以致宣、政之祸,唯其杂引吕惠卿、邓结、曾布之群小,以授贼贤罔上之秘计于(蔡)京,则安石之所贻败亡于宋者此尔。”
一一王夫之《宋论》
材料二:荆公变祖法,志岂在荣利。盖本豪杰流,欲创富强治。高可追中商,苏绰乃其次。及思法必行,势须使指臂。群小遂竞进,流毒不可制。推原本其怀,因与权奸异。始知功名心,亦是祸人世。
——赵翼《读史二十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