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词汇”和“文法”到底是什么呢?归根说来,它们是从世世代代的劳动人民在长期建筑活动的实践中所累积的经验中提炼出来的,经过千百年的考验,而普遍地受到承认而遵守的规则和惯例。它是智慧的结晶,是劳动和创造成果的总结。它不是一人一时的创作,它是整个民族和地方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下的产物。
由这“文法”和“词汇”组织而成的这种建筑形式,既经广大人民所接受,为他们所承认、所喜爱,虽然原先是从木材结构产生的,但它们很快地就越过材料的限制,同样运用到砖石建筑上去,以表现那些建筑物的性质,表达所要表达的情感。这说明为什么在中国无数的建筑上都常常应用原来用在木材结构上的“词汇”和“文法”。这条发展的途径,中国建筑和欧洲希腊、罗马的古典建筑体系,乃至埃及和两河流域的建筑体系是完全一样的,所不同者,是那些体系很早就舍弃了木材而完全代以砖石为主要材料。在中国,则因很早就创造了先进的科学的梁架结构法,把它发展到高度的艺术和技术水平,所以虽然也发展了砖石建筑,但木框架同时也被采用为主要结构方法。这样的框架实在为我们的新建筑的发展创造了无比有利的条件。
在这里,我打算提出一个各民族的建筑之间的“可译性”的问题。
如同语言和文学一样,为了同样的需要,为了解决同样的问题,乃至为了表达同样的情感,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时代是可以各自用自己的“词汇”和“文法”来处理它们的。简单的如台基、栏杆、台阶等等,所要解决的问题基本上是相同的,但许多民族创造了许多形式不同的台基、栏杆和台阶。例如热河普陀拉的一个窗子,就与无数文艺复兴时代窗子的“内容”完全相同,但是各用不同的“词汇”和“文法”,用自己的形式把这样一句“话”说出来了。又如天坛皇穹宇与罗马的布拉曼提所设计的圆亭子,虽然大小不同,基本上是同一体裁的“文章”。又如罗马的凯旋门与北京的琉璃牌楼,巴黎的一些纪念柱与我们的华表,都是同一性质,同样处理的市容点缀。这许多例子说明各民族各有自己不同的建筑手法,建筑出来各种各类的建筑物,如同不同的民族使用不同的文字所写出来的文学作品和通俗文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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