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武侠之父”相继离开,需要英雄的世界一直会在
宋金波
当地时间11月12日,美国漫画界元老级人物斯坦·李(Stan Lee)辞世。因为与金庸老爷子的私人丧礼几乎是在同一天发生,人们很自然地把他们联系在了一起。斯坦·李联合创造了八成以上的漫威知名角色,被称为漫威的灵魂人物,而金庸作为中国最负盛名的武侠小说作者,创造了无数武侠人物形象。“东西方两位武侠世界的创造者”相继离世,巧合得不同寻常。
巧合也因为漫威漫画中的超级英雄和金庸作品中的侠客,有着共通之处。“侠以武犯禁”,漫威超级英雄们也是凭借超能力大打出手。这两个世界中的英雄或者侠客们都有除暴安良、主持正义的传统,对毁灭世界或破坏江湖道义、秩序的反派都斗争到底。所以也不难理解,一些漫威电影到中国,翻译都是直接取“侠”这个定义,如蝙蝠侠、钢铁侠……而且,与梁羽生主要从中国传统“侠”形象中汲取营养不同,金庸学贯中西,他的小说不少地方借鉴了西方电影剧本的技巧。
金庸的武侠世界和斯坦·李的漫威宇宙,都有很大的受众群体,而且持续时间达半个世纪以上。英雄主义在人类历史上由来已久,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能够反映东西方的文化现象。东西方文化中共同的对英雄的需求,支撑了两个世界的稳定存在。如约瑟夫·坎贝尔在《千面英雄》中所言,“每个人都拥有他自己蕴藏强大能量的梦中的万神殿”。这梦想在某种意义上跨越了文化界限。在东方,侠客传统可以上溯至春秋战国甚至更早,向下而至传奇小说、《三侠五义》。在西方,也起码可以从古希腊神话中追根溯源,后面也有侠盗罗宾汉。
但金庸武侠世界与斯坦·李的漫威宇宙,无疑又有相当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东西方文化本身对一些价值的理解不同。
比如说,漫威宇宙的超级英雄,通常都会面对能力与责任的矛盾,不把这样的问题想清楚,就不足以成为一个成熟的英雄形象。而对金庸武侠里的主角来说,除了极少数如郭靖,出于一种模糊的自省,有了自己的“超能力”价值的终极追问,大部分情况下,对于“超能力”——或者高深武功的追求,是不言自明的。
再比如,漫威宇宙中的超级英雄在主持正义时,通常会考虑到法律这个限制因素。某种意义上,他就是为了维护法律而行动。但在金庸的武侠世界,大部分武林人物不入世,经常不在意破坏既有法律。
这可能是因为现实中,人们在观念上正义与法律是相分离的。金庸先生曾说,东西方对侠的理解不同,同样是大孩子打小孩子,德国人看到不会管,而中国人会管。他写武侠小说是写给中国人看的,中国需要侠义精神。但这句话可能不应该做字面理解,或者说,他可能认为由于在传统社会缺少足够的法律正义,必须有犯禁的侠客出面解决。
漫威电影虽然在英雄超能力上比武侠世界更脑洞大开,超人可以撼动星球,而最大胆的侠客想象也无非可以用动车速度赶路,但除此之外,漫威宇宙是趋近现实的。相反,武侠世界对现实更像是逃避。
也就不难理解,斯坦·李可以不断在漫威电影中客串,给出一个个彩蛋,而金庸老爷子绝不可能去扮演平一指或西山一窟鬼中的角色。论艺术成就,两个世界也许很难有高下比较,但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漫威宇宙无疑更开放、更面向未来。对当代中国人而言,比金庸武侠人物更具有现实感的英雄形象,还在未来的某个空间静静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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