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所谓为时为事者,就是要发时代之先声,在时代发展中有所作为。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出自白居易写给好友元稹的《与元九书》。白居易后来被列为中晚唐第一类诗人之首,号为“广大教化主”,获得这样的称号,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坚持“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创作原则,注重发挥文艺的基本功能,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获得了后世广泛的共鸣,在文学史上有着深远的意义。
诗歌应“经之以六义”“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诗人应“志在兼济、行在独善”;“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白居易的诗文创作忠实地践行了他的上述理念。不论是他在入仕初期,还是他在朝为左拾遗,在地方为江州司马、杭州刺史时,都有许多作品深刻地反映社会现实、同情人民疾苦,如《新制布裘》诗:“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安得万里裘,盖裹周四垠。稳暖皆如我,天下无寒人。”悲悯情怀与杜甫一脉相承,所以清代叶舒鹏《读杜白二集》言:“子美千间厦,香山万里裘。”白居易的“讽谕诗”《观刈麦》《卖炭翁》等都是广为人知的名篇。他在诗歌创作中擅长以赋法铺陈,力避艰涩、怪险,而追求平易,以此形成了朴素的美学风格,获得了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自有篇章以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对现实的强烈关注、语言的平易,并不意味着艺术性的减弱,以诗歌为例,白居易认为“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所以他非常重视以优美的意象兴发情感,注重以和谐的韵律连缀诗章,《琵琶行》《长恨歌》等作品皆为平易而优美的佳作。
回顾中国古代文学史,那些获得崇高声誉的文学家,如屈原、杜甫、陆游、辛弃疾等,也多是和白居易一样,为时而著、为事而作,“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即如陶渊明、孟浩然、李白等人,也是在发自深心的自由吟唱中表露高洁的情操,其作品同样是对特定阶段时与事的真切反映。事实上,中国文学自《诗经》、楚辞起,就形成了抒写人生、关注现实的传统,后经历代诗教的强化,遂成为民族的审美文化精神。这样的美学传统,使文学艺术总能反映人民的悲欢、时代的风云,成为裨补时阙、塑造民族灵魂的丰厚滋养。
当前适逢改革开放取得辉煌成就的新时代,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为文学艺术家施展才华提供了无尽的可能,“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精神,自应被发扬光大,并被赋予与新时代相应的新内涵。
(摘编自《光明日报》2019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