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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某县未满18周岁的学生阿斌等三人,因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平时在校不认真学习,常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交往,沉迷网络游戏。为了获得上网的费用,他们在某茶记附近多次对路过行人持刀抢劫。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1. (1) 阿斌等三的持刀抢劫行为属于哪一种性质的行为?请结合材料写出你的判断理由。


    2. (2) 为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请你分别向学校和同龄人提两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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