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谦,字景让。少孤,警敏好学,凡名物度数、纲纪本末,考订详究,尤深于邵子《皇极经世书》。文宗天历初政,收揽贤能,丞相高昌王亦都护举思谦,时年四十矣。先是,关陕大饥,民多鬻田流徙,及来归,皆无地可耕。思谦言:“听民倍直赎之,使富者收兼入之利,贫者获已弃之业。”从之。
明年九月,拜监察御史。时有官居丧者,往往夺情起复,思谦言:“三年之丧,谓之达礼,自非金革,不可从权。”遂著于令。有诏起报严寺。思谦曰:“兵荒之余,当罢土木,以纾民力。”帝嘉之,赐缣绮旌之。元统二年六月,召为中书省员外郎,上言:“强盗但伤事主者,皆得死罪。而故杀从而加功之人,与斗而杀人者,例杖一百下,得不死,与私宰牛马之罪无异,是视人与牛马等也,法应加重。”遂令法曹议,著为定制。
至正元年,岁凶,盗贼蜂起,剽掠州邑,思谦力言于执政,当竭府库以赈贫民,分兵镇抚中夏,以防后患。庐州盗起,思谦亟命庐州路总管杭州不花领弓兵捕之,而贼已不可扑灭矣。言于宣让王帖木儿不花曰:“承平日久,民不知兵,王以帝室之胄,镇抚淮甸,岂得坐视!思谦愿与王戮力殄灭。且王府属怯薛①人等,数亦不少,必有能摧锋陷阵者,惟王图之。”王曰:“此吾责也,但鞍马器械未备,何能御敌?”思谦括官民马,置兵甲,不日而集,分道并进,遂禽渠贼,庐州平。既而颍寇将渡淮,又言于王曰:“颍寇东侵,亟调芍陂屯卒用之。”王曰:“非奉诏,不敢调。”思谦言:“非常之变,理宜从权;而擅发之罪,思谦坐之。”王感其言,从之。
寻召入,为集贤侍讲学士,修定国律。十三年,升中丞,年近七十,上章乞身,不允,特旨进一品,授荣禄大夫。入谢,感疾,及命下,强拜受命,明日卒。
《元史•列传七十一》
【注释】①怯薛:蒙古语,宫廷侍卫。
例:强盗但伤事主者,皆得死罪
①思谦括官民马,置兵甲,不日而集,分道并进,遂禽渠贼,庐州平。
②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廉颇蔺相如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