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的法治之光】
材料一:拐带奴隶、帮助奴隶逃跑或窝藏奴隶者,都要处以死刑。奴隶打自由民的嘴巴或不承认自己的主人,要被处以割耳之刑。
材料二: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颁布了一部法律文献,涉及诉讼程序、所有权和债务权、宗教法等内容其中的债务法规定;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近期还债的债务人,甚至给他戴上脚镣,卖到国外或杀死他……
材料三:后来东罗马的一位皇帝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又组建了一个法典编纂委员会,先后汇编整理了4部法律文献。
【文明中国的法治历程】
材料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