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近代科学兴起以来,人类见证了科学改造世界的力量,也充分享受到了科学成果带来的社会福祉。科学发展到今天,已经具备了强大的自主性,如果任其无约束地发展,它的潜在成果既有可能造福人类,也有可能摧毁人类。如何让科学始终朝着善的方向发展,是今天人类亟需解决的问题,科技伦理的兴起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
科技伦理的目标很明确,即通过有效的规范,保证科学研究的所有环节都处于伦理的规训下,使研究的整个链条都指向追求善的目的。科技伦理发生作用的空间结构包括政策环境、研究主体、研究手段、研究对象与研究结果等,这个研究链条的每个环节内都存在伦理缝隙。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科学就会从人类福祉变成人类的噩梦。
科学是探索未知的事业,其本性是喜欢自由的研究氛围。由此,人们自然会认为,不应该为科学研究附加任何的约束,所有这些约束都是研究的障碍。这种说法在社会上很有市场。其实,这是一种短见。哲学家托德·莱肯曾指出:“我们对人类的有限性的焦虑,致使我们设计出更高级的不变的实在,这就是上帝、形式、道德法则。”也就是说,我们要设计出一个远离我们的完美王国,去应对我们所面对的不确定现实。道理很简单,任何时代的人的认知都具有时代局性,总有一些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出现。如果是好的倒也无妨;如果是恶的,其影响就很难消除。而且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这种可能性不是变小了,而是变大了。为此,预先设置一些高于当下实践要求的伦理规范,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未来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危害。因此,对研究人员进行科技伦理的熏陶、规训,恰恰是引导他们追求善的有效手段,是给他们竖立向善的路标,而非设置研究的障碍。
近代科学是西方的产物,对于中国人来讲,科学在很大程度上是舶来品,我们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传统与经验,因而在科技伦理上存在先天的不足。另外,我国的教育体制中也缺少这方面的系统训练,从而导致我国科技人员对科技伦理的认识严重不足。这就意味着,随着中国科技的迅猛发展,科技投入的增加与从业人员的大幅增长,以及功利主义评价模式的形成,部分科研人员完全可能在利益的驱使下,没有约束地从事后果高度不确定的研究。再加上国人对于前沿科技成果的极度期盼,促成需求的扩张,加剧了科技风险出现的可能性,这就无形中助长了科研人员冒险的热情。因此可以说,践行负责任的研究,恰恰是中国科技界应该展现给世界的一种形象。
(摘编自李侠《科技伦理:没有约束的科技是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