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我国将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今往后,广大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的个人医疗费用将有医保报销政策保障,大病医保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早在2016年,财政医保补助就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在中国,一系列医改举措正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结合材料,从“劳动者、分配、财政”的角度分析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全覆盖的经济意义。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